高校、医院全员聘任制能否真正做到“全员”

按照人社部等方面的计划,未来中国事业单位编制将严控总量,对小学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层卫生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充编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管理;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公立医院,未来仍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但会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转为全员合同聘任制。(1月31日《经济观察报》)
不久前,相关部委的官员在一个论坛上表示,今年将重点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这表明高校、医院“去编制化”将会列入研究范围。显然,取消医院与高校的编制,不仅能解决内部待遇不公,同时还解决了内部用人问题,今后实行全员聘任制,将创造一种平等、灵活的用人环境。
目前,高校与医院同时实行两种用人机制,一部分人员是聘任制,另一部分人员有编制。两者不仅待遇上有明显区别,而且在准入、管理上也略有不同,相对来说聘任制工作人员进入比较容易,而编制内人员在招聘环节比较严格,因为聘任制人员完全由用人单位管理,而编制内人员则要在有关部门报批和备案。今后实行全员聘任制,即聘用与管理完全由用人单位说了算。
显而易见,全员聘任制具有丰富的内涵:一是现有编制内人员要全部转为合同聘任制,即使编制内人员担心“铁饭碗”不愿意也要实行;二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方面可以更自主、更灵活,招聘哪些人、多少人不用再去报批;三是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以随时解聘,即人员退出更方便。如此一来,必将调动很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活高校与医院的内在活力。

不过,有两个关键问题不明确。虽然号称“全员合同聘任制”,但在实践中能否做到“全员”值得怀疑。比如,我国高校与医院的主要领导长期以来都是由有关方面任命的,今后恐怕也是如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如果主要领导仍是任命制,就不叫“全员合同聘任制”,等于这些单位内部仍是两种用人制度。另一方面,全员聘任制何时照进现实也不能确定。究竟是以“一刀切”的方式推行全员合同聘任制,还是以逐步推行的方式最终实现目标?假如只是从招聘新员工开始统一实行合同聘任制,让编制内人员以退休方式自动退出编制,这样的改革无疑效率太低。
笔者注意到,目前很多高校和医院仍在大量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这明显不符合改革方向,是否有必要从现在起,对新招聘员工全部实行合同聘任制,值得考虑。如果现在就开始改革,一方面能早日促进高校与医院内部公平,激活内部活力;另一方面能减少以后的转制成本,因为编制内人员越多,转制难度越大,转制成本越高。
此外,实行全员聘任制后,要在准入和退出环节严格好关。这些单位有了用人自主权固然是好事,但不排除在招聘、退出环节出现不公和腐败现象。虽然有关规定早就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但近年来“萝卜招聘”等现象主要出现在事业单位。当用人单位拥有招聘、解聘的绝对自主权,某些领导就有可能利用这种自主权照顾某些“特殊人”、“关系户”,因而值得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