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或集体制企业职工档案丢失,认定视同工龄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有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档案丢失的情况非常常见,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处理,人社部门又会让你提供什么材料?照着本文的一下资料准备,让视同缴费年限水到渠成。

办理退休档案丢失需提供以下资料(有视同工龄需要提供):
1:首次参加工作的单位还存在的情况下需要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真实工作经历(简历)。
2:首次参加工作的原单位破产或者原单位不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个人提供档案丢失的情况说明。
3:原单位(存在)需要准备原始的招工表或招工汇总表复印件加盖章公章。
4:原单位不存在的本人去档案馆调取电子档复印,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馆公章(在90年代,招工是需要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因此原始的招工表在当地的档案馆都有保留)。
5:每年的工资表或者工资花名册或者工资调级定级表,最低要求每年需要1份即可(正常要求每年需要提供3份),从招工表显示的参加工作时间至退休地视同年限截止的时间点,每年一份是最低要求,大多少省份视同截止节点是1994年12月,这一项非常重要,建议多跑跑原单位及所在的档案馆。
6:如果因单位保管不善无法提供工资类材料,可用其他材料斧正,比如认定视同工龄期间的工作证件、各类获得的证书、奖状、操作证,学习记录等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在原单位工作的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