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专业必须到指定地点实习,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纳闷:合理吗?

  5月28日,市民拨打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强制要求幼教专业的学生选择学校提供的实习地点。辅导员口头召集各班班长开会后,由班长进行传达,无任何明文通知,不知是否合理?

  5月28日,华商报向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咨询后,6月5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回函称,经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幼师学生将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开展为期5个月的跟岗实习。按照教学计划结合防疫要求和省上文件规定,由于我省幼儿园还未开学,暂不能确定各源接收实习生人数。

  目前,学院正积极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实习点还未最终确定,实际工作还在准备之中,并未正式安排实习工作。

  实习工作是学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一辅导员在答复学生实习问题时,只是根据自己经验没有准确的传达校方意思,也没有耐心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引发学生误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职业院校学生的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根据文件精神,学院学生的实习均由学校统一组织,且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施。个别学生却因病不能参加统一实习的,按照文件要求在签署学校、家长、接收幼儿园三方安全协议基础上准予实施。

  针对学生投诉,学院已及时检查梳理学生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涉事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召开了相关学生会议,向学生说明了实习准备事项,征求学生意见,尊重学生的合理诉求,告知学生正式实习安排以书面通知为准。

  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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