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女子“被铐”事件,荒唐的不是她有病,是荒唐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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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博主不敢说,那就我来说!


现在不是“赵高指鹿为马”的时代,网民没那么愚。5月16号禹州一女子被带走事件中,一群人围着一个弱女子,不顾女子哭叫呼喊,周围人围成一圈当作看客。


过程中有医生、护士、甚至有穿着T恤短裤拖鞋的男子,参与其中。


他们在干什么?医院方说:女子有“病”是躁狂发作。看过原视频中应该清楚,当时女子非常抗拒这帮人,宁愿坐在地上大呼大叫,也不肯上担架。


感觉她很恐惧,害怕、似乎有意抵触。


但我们从她行为逻辑,又明显感觉她思维清晰,能够大声反驳道:“我没有病,怎么会有医院给病人戴手铐!她能说出自己名字和住址,似乎并不存在所谓的精神障碍或狂躁症。


事情经过两天发酵,引发广泛反响。


其中最让人公众觉得不可思议是,女子被用银色手铐反手拷住,对待她像对待犯人一样,丝毫没有对作为人权的尊重。精神科工作人员说,是医用约束带,不是手铐。


哪里是约束带,分明就是明晃晃手铐。



17日禹州方面回应,说明了几个点:第一是急救中心受群众(家属)电话请求,说自己女儿患有焦虑、抑郁病史、当时排斥吃药治疗,动手打人,所以请求带走治疗。


第二查实患者有多次就诊住院治疗记录,经家属同意采取行为。


第三当时患者,已经躁狂发作。


最后把这事总结为工作人员“采取不当约束措施”,“对当值医生停止处理”,“对工作人员高某予以辞退”再做进一步调查。这件事到此告一段落。


但从始至终没人对那名女子,做详细报道。


从禹州方面报道来看,事情交代清楚,过错方、责任方也做相关处理。但个人总感觉事情不像表面那么简单。我观网上很多人讨论这事,通报未出前,清一色的愤慨和同情女子;通报后,两级反转大部份人都觉得,这些人做的对。


其中句话,让人如鲠在喉:“说出车医生和被辞退工作人员运气不佳;有病,不让上强制手段,你说该怎么办?”


从网上风评看,大多数人云亦云盲目且盲从,很少透过清晰看透本质。这件事两个矛盾点,一是女子狂躁症、动手打人相关从哪儿证实,家属么?二是强制医疗的合法程序,是否被遵守?


两个结论一起说,禹州方面说接到家属电话,请求带离治疗。而通报中,仅提到家属同意,以及既往病史,未说明现场是否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评估。依据《精神卫生法》第30条,医疗机构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符合两种情况:


一是患者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二是危害,他人的安全。


通报中说家属声称“动手打人”,暂且算他符合第二种情况,不过也同时规定,强制治疗必须经过“诊断结论”以及“必要性评估”这两道程序。


而通报中,仅提到家属同意,以及既往病史,未说明现场是否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评估。


为什么跳过不评估。


个人认为事情虽然叙述清楚,但具体人和事都做了模糊处理。如果有家属证词或许更令人信服,也就不存在后面种种疑问。


再则,医院有使用手铐权利吗?上面说不是,但凡眼睛没瞎,视频拍摄者眼睛没瞎那就是手铐。此前经常听见“被精神病”事例层出不穷,我想现在人们之所以疑惑,也于此过多精力有关。


我们不禁要反思,为什么“事实”摆在眼前了,我们反而疑惑和不相信。


当这个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变成耳听为真,眼见为虚时,是无比悲哀。暂且不论该女子是否正常,单论我们的医务态度和行事风格,就不敢苟同。


那些说工作人员和当值医生冤枉了,只能说,你真行。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


其实我们在反过来推论,女儿有精神病史,当爹妈的会这样对待儿女吗?


真真假假,真亦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


这个世界终究癫了我们讨厌的样子。#我要上头条##头条发现计划##发优质内容享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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