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说法」别人打你的左脸,你要把右脸也伸过去吗?

前言

有人看了标题或许会想,傻子才会这么做呢。别人打我,还不还手,换谁做得到呢?说来惭愧,小编本人也是一个暴脾气,有时候也难免控制不住自己。但是在办案过程中身边一个个血的教训又无不敲打着小编的神经,有时候我们真应该收收自己的脾气。与人动拳脚,无论输赢对我们都没有好处。

案例一:2017年3月某日,汤某在武义某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原材料仓库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与杨某发生口角,后汤某用拳头击打杨某面部,致杨某轻伤二级。汤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移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2017年5月的一天,张某与车间主任王某在武义县牛背金工业区某门业公司车间内因工作罚款问题发生纠纷,后双方发生争执。张某用拿在手中的美工刀片将王某头部划伤,致王某轻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张某已被武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例三:2016年12月某日晚上,葛某与侄儿因房屋前道路问题引发冲突,后葛某用钢筋和拳头对其侄儿进行殴打,致轻伤二级。后,葛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打人的后果自然可想而知啦

看到这里相信有人会说,道理我都懂,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控制住我自己,而且我也就是打架,怎么就要承担这么严重的法律后果呢?在这里小编就和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构罪要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事处罚的犯罪。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应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主观要件。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

既然后果如此严重,我们又该如何避免悲剧的发生呢?小伙伴们注意看黑板了,今天讲的都是重点。

化解纠纷小贴士:

1.遇事需冷静,沟通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

2.暴力无济于事,紧急情况可报警

3.多读书多看报,少吃零食多睡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期编辑:周翔

本期校对:扬晓东 王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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