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要找第三方催收公司,很多人几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负债逾期被催收是很正常的事情,经历过的人都知道催收有两种,

一种是银行官方的客服人员,一种是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公司。

这两种催收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很多人却从来不做区分

对于信用卡逾期的人,第一时间接到的催收电话,大部分是银行自己的客服人员打的。

他们这时候主要是想了解负债人逾期的原因,态度相对平和,只是简单强调如果不及时还款会对征信造成影响。

另外也会要求在什么时候,几点几分得去处理。

如果负债人确实没有能力处理了,银行陆续打了几次电话,发现没有用,还是没钱还,怎么办?

银行就会把案子交给第三方催收公司。

催收不可避免的伴随着某种阴暗

这时候我们就得思考一个问题,银行自己也有催收部门,为什么要把案子交给第三方,有什么区别吗?

很可惜,这个问题对于初次面对催收,或者一直就没有去思考如何更正确应对催收的人,他们几乎没有想过。

简单来说,银行把案子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表面看起来是因为人家比较专业。

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银行不方便做下一步催收,有些话有些方式不合适。

催收公司能做的银行不一定能做。

换句话说,如果出了问题,催收公司就是银行的白手套,是用来背锅的。

白手套是个好东西

哪一些是催收公司愿意做,银行却不能做的?

1、联系负债人预留的紧急联系人之外的人,比如家里的父母,朋友同事之类。在没有得到负债人许可的情况下,随便去联系这些人是违法的。

2、一天时间不能超过三次催收,也就说如果当天催收打电话超过三次就是违法,并且时间也有规定,早上9点到晚上8点,超过这个时间范围也不可以。

所以我们会看到,很多时候连续打过来的电话基本不超过三次。但你以为他们真的打过三次就不打了吗,肯定不是的,他们用的是网络电话,第四次打过来的时候就换号了。甚至每一次打过来都是不同的号码,每一次都会自动换号。

3、当催收公司向负债人多次催收未果时,他们就会升级催收手段,比如用各种带有威胁恐吓的暗示,给负债人施压。

最常见的就是:

“现在还可以还最低,再拖下去,就要一次性还清”。

“超过三期不归还的,根据刑法198条,就会涉及刑事责任”。

“银行准备报案了,已经在提交材料,今天是最后一次机会"。

还有就是向负债人的家里或者单位寄送律师函。

以上这三种情况,尤其是第三种,银行是不能随便做的。

有些负债人心理承受能力差,被催收一吓唬,搞不好就去寻短见了。

真出现这种事情谁负责,银行肯定是不会负责的。但他们会撇开关系,催收公司这时候就是真正的大用场。

所以,当出现负债人因为被恶意催收造成的极端事件,几乎就没有银行的事,最后倒霉被处理的就是催收公司。

催收公司只是中间人,不是法官

我们明白了催收公司的本质,该如何正确应对

1、催收公司不代表银行,银行只是委托催收公司收回欠款,双方是合作关系。

2、银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收回欠款,但他们不会去指示催收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手段。

3、催收经常嘴上说的,“银行要求全款结清,准备报案了,发律师函了,要起诉了”。这些都只是催收手段,甚至银行自己都不知道要准备起诉你这回事。

4、假如银行真的准备向法院起诉,很大可能他们会通过官方对外的号码向你说明,或者有短信提醒。

概括来说,应对催收公司,你不需要像对银行客服那样去详细说明自己的情况。

如果确实还不了,简单两句话说完就挂。你解释再多,说明再多,也只是浪费时间。

跟大家讲清楚这个问题,我是什么立场?

我并不鼓励任何欠钱不还的行为,有钱不还,故意逃避,那没什么好说的。该起诉就起诉,该执行就执行。

真要没钱可还,第一要务还是得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存。总不能说连饭都不吃了,生活不过了,还能去还钱吧?

那么,肯定会有人会说了,

”既然还不了,为什么当初要去借这个钱。既然借了,就得还。”

“欠债还钱,不是天经地义吗?”

催收也经常会这样说。

这句话看起来似乎超级正确,但这里面有一个的悖论。

换个方式我们来看看:

既然失败了,为什么当初要去创业。既然创业了,就不能失败。

既然亏损了,为什么当初要去投资。既然投资了,就不能亏损。

既然失业了,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工作。既然好好工作了,就不能失业。

既然生病了,为什么当初不好好锻炼。既然好好锻炼了,就不能生病。

大家是否看出了这个说法的矛盾之处。

在催收的理解中,还不了钱好像就是事先能知道的一样。

那我们就得反问:

“要是第一天使用信用卡自己就知道还不上,那银行审批额度的时候是瞎猜的吗?”

在催收的眼里,所有还不了钱的人都是耍流氓,他们是不需要分青红皂白的。

但作为负债人,虽然欠钱不对理上有亏,也不能被催收欺负死。

而且在商言商,催收就是个传话筒,自己欠的是银行的钱。不要搞得好像欠的是催收的钱一样。

银行借贷是一种商业行为

最后想说的话

在这里,我需要说明一点:

不要把银行给债务人借贷的钱等同于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的借钱关系。

这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性质也不一样。

银行给债务人借贷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说白点,就是一种生意或者买卖。

生意有风险,买卖有赔有赚,这个很正常。银行也不会无缘无故借钱给负债人。大家都是利益驱动,各得其所。

如果生意一本万利,只赚不赔。那创业投资有什么风险?银行又有什么风险?

生活中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那是人情往来,借出一分,就得还一分,不仅是钱也是人情。

彼此没有商业目的,只是纯粹的互助和信任。这时候欠钱,只能想办法去还上。

那欠银行的钱怎么办?

看欠多少,如果两三年可以努力解决的当然是尽力去解决,争取沟通和协商,以时间换空间。

如果是太多,多到根本无力偿还,十年都还不清怎么办?

今年两会关于个人破产的法案已经开始试点实施,如果能满足的条件,申请个人破产或许也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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