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立案“遭撕裤”续:当事法院3人被处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时隔四个多月,广西律师吴良述法院立案遭到法警“撕裤”一事,处理结果尘埃落定。今日(10月29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通报称,对包括院长在内的3名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新京报此前报道,今年6月3日,南宁市青秀法院的信访室内,法警与律师吴良述因检查手机发生争执,渐至冲突。事件发生后,南宁市成立了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并公布了调查结果,一方面承认当事法警确有“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并向吴良述公开赔礼道歉,另一方面则坚称法警并无伤害故意,“不存在殴打吴良述律师行为”。
吴良述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并不是炒作。对于联合调查组的结论和道歉,自己一概不予接受,并表示已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了刑事控告。
今天上午,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发布最新案件通报称,对3名涉事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对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院长林中材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