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房产中介签独家协议卖房?小心进坑!
由于现阶段房产中介过多,很多卖房者“不堪其扰”,遂和某家中介签所谓的“独家房源”,以此来换取清净。

所谓的“独家房源”又称“速销房”、“签赔房”。是房产中介们同行之间竞争带来的产物。
是指卖家在售房时,将房源独家委托给一家中介代理销售,而某些中介在与房主沟通时,往往以诚意金、销售期限、销售价格等理由说服房主签署独家委托代理协议。那么,卖家在售房时到底要不要签独家协议呢?
1.条约没有平等可言

某家房产中介的条约内容,大致是在签订期,比如三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房子卖不出去,中介赔付1000左右的“违约金”。而如果卖房者在此期间违约(找别的中介私自交易),要赔付此中介房屋成交价1%-2%的巨款。(据了解,沈阳的某家大型中介现在中介违约金就500元而已)
你如果认为这是平等的我无话可说。
就像咱俩打赌,你赌赢了我给你一根雪糕,你赌输了你要给我一家超市。
你赌不赌?
2.被束缚的定价权

都知道二手房一房一价,定价权在卖房者,但你一旦签订了“独家房源”协议,你只有向下定价的权利,却失去了向上定价的权利。
如果市场环境好,整个小区的二手房都涨价了,你却签了个“独家房源”,眼巴巴看别人涨价,再着急也是自找的。
3.虚假的曝光度和推广

笔者认为曝光度,流量等等都是骗人的把戏,只要你房子够优质(性价比,楼层,装修等),签不签这个都能卖得出去。
如果你房子不够优质,也没必要签,签了也卖不出去,还白白浪费这几个月的时间。(中介不是傻子,你房子不优质不会和你签这个协议)
笔者讲个浅显的道理,中介是以买卖房屋收取佣金为主要盈利点。如果你的房子足够优质,哪个购房者不会心动?不用说你准备签约独家的这家中介,其他中介不会帮你推广?
4.无形的溢价

据了解,中介的“独家房源”要收取买房者的佣金一般比正常房源的要高一倍。如果买房正常是1%,那么独家房源就要收取买房者2%甚至更高。无形中你的房子溢价了至少1%。
所以笔者奉劝卖房者,不要签订让自己不舒服的条约,让别人牵着你鼻子走。
也不要想占那1000左右的“便宜”,你连卖个房子都失去了“自由”,你还能乐得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