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闲话

2021-11-23 11:14

锦衣卫的入学标准

锦衣卫选人的标准有三条,第一便是擅走,一人一天能走一百六十里以上;第二便是擅跳,两丈高的墙,跃起来双手一攀,翻身便能过去;第三是擅斗,不只要有拳脚兵器功夫,更要有狠劲,同时掐着对方的咽喉,自己咽喉破了也不死,死的一定是别人。最厉害的,据说还有“马功”,就是能七天七晚不坐不躺,两条腿轮流踩在地上睡觉,七天头上双脚着地还能空手杀死一头狼!

这三条规矩据说是在明成祖朱棣时定下的,当然,以上都是传说。

事实上,锦衣的前身是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 后来改名为“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主要职责就是负责皇帝的仪仗和侍卫。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时候,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这两个机构,改置锦衣卫,说明了就就是皇帝的禁卫军。
 
由于其本身具有仪仗队的职能,所以锦衣卫的服饰异常华美。每当皇帝祭祀或巡游时,作为侍从的锦衣卫校尉更要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
 
明代的锦衣卫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区别在于“巡查缉捕”,主要由南、北镇抚司负责,其中北镇抚司是洪武十五年专门设置,专理皇帝钦定的案件。
 
由于锦衣卫是由皇帝直接管辖,朝中的其他官员根本无法对他们干扰,因而锦衣卫可以处理牵扯朝廷官员的大案,并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的官员大多畏惧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刑讯范围只针对官员士大夫,所以对于审讯以及捉拿普通百姓之类的事情,他们一般是不屑一顾的。#锦衣卫##历史有知识##大明王朝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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