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跨国公司在广州设地区总部 每家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8月23日,广州市商务局就《广州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支持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对经广东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地在广州市且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在支持方案执行期内仅可申请一次总部奖励。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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