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刑警:直到破获丁丽母女案,秦川才知这起案件为啥五年无进展

在东山分局破获了粮库被盗案后,秦川就被调到绪城市公安局,当上他最喜欢的刑侦队队长。

丁丽母女被杀案,就是他在刑侦队长任上遇到的第一个案子。

当时他刚搬家至绪城,不仅自己家里没收拾妥帖,跟他一起调过来的肖庆东的家还没来得及搬,就被闻讯而来的东萍县公安局董局长找到了家里。

既然是五年未破的凶杀案,作为刑警队长,秦川自然重视。

但到东萍一看现场再一开会,才发现,得,人家戴局找他完全就是为了镇场子。

原来是东萍局里确定的嫌疑人,也就是被害人丁丽的前夫高鹏,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就不得不给放了;

得到消息的丁丽母亲,因为知道高鹏有个亲戚找公安局下属的一个单位工作,就觉得公安局包庇高鹏,所以三天两头跑到公安局闹。

这董局长想抓高鹏,可没过硬证据;丁丽母亲又闹的心烦,就跑来找秦川,目的也就是先把丁丽母亲吓唬走,然后再慢慢看,案子挂起来也没关系。

秦川又不钟馗,让你请去做做样子吓唬吓唬人就成。

秦川遇到案子就是要走向“破”了它的路上。

开会讨论,秦川凭着叠放整齐的衣服与丁丽赤身裸体的尸体,一针见血的就指出那是熟人作案那是激情作案。

结果县局口径很统一,只提为了这个案子他们做了多少,只说人就是高鹏杀的;

证据一就是高鹏是丁丽前夫,两人有孩子就是离婚不离家;二则是高鹏在丁丽死亡三天后,发现现场并报案时称没闻到味。

逼问热再三,才看到副卷,而副卷中的半枚血指纹这么关键的证据没被重视,人家县局给的解释是指纹毁坏严重,失去了作为证据的能力。

但秦川不会放过这个证据,为此甚至找到了市痕迹专家曹老师。

这个曹老师,也是曾经参与过1.28大案的专家,也是因为1.28对秦川竖大拇指的领导。

在曹老师夜以继日的仔细比对下,首先排除了高鹏。

之后秦川又在专案大会上要求排查死者人际关系,这时,县局领导一开口就表明死者平时很保守,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主。

可参与走访排查过此案的办案民警却记得清楚“丁丽很喜欢跳舞”。

有了这句话,再听到县局负责人那“我们不记录丁丽去过舞厅”就是尊重死者母亲的意愿

秦川就觉得这丁丽的舞伴得必须查,还的打上指纹进行比对。

看到这里忽然觉得特别的不可思议,警察查案,居然会因为顾忌家属情绪,就放弃部分证据。

若警察都这么的只顾人情不顾事实,那想破案门都没有。

而且也幸好,幸好高鹏抗的住,若高鹏扛不住精神压力为求解脱给认了,那就将又是一个大冤案了。

从这个角度看,这法律的程序化的普及以及让律师在法制范围内保护当事人,还是很及时且很适时的。

再说丁丽妈妈,感觉摆明了就是先入为主的认为高鹏就是凶手。

其实她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如此推测理解也说得过去。

毕竟作为专业的县局领导,都如此推测并执行了。

破案,只要方向准了,腿勤了,成功的几率就会很高了。

经过指纹比对,曹老师凭指纹确认了祖洋。

这时,县局又拿出了一件现场的带血的套头衫。

这都是明晃晃的证据,可当时,县局因为发现这衣服,他们所确定的嫌疑人高马大的高鹏穿不上,无法证实那就别出现,所以就给藏了起来。

这时眼看着秦川以血指纹为线索,将嫌疑人锁定为矮个子的祖洋,立马就想起了那件衣服。

县局这时很激动,一下子跳起了就要拿衣服给祖洋辨认。

这时,其实就像曹老师在发现祖洋指纹与血指纹重合七处时,拒绝遥控基层刑警给祖洋采指纹,自己坐车赶过来。

还是秦川主意大,立马就想到通过第三人来辨识。

这当事人看到证据会慌就会选择避重就轻;可第三人,因为没做亏心事,自然就会公平公正。

所以祖洋女朋友一看就说那衣服是祖洋的,还说是谈恋爱时她给他买的。

这证据已经很充足了,但秦川还是不放心,特意找衣服让祖洋试穿,以脱衣服的习惯来看衣服的哪个地方的会残留DNA。

就这样,只要对上了DNA,就不愁祖洋不伏法。

其实在秦川发现县局警方嘀嘀咕咕时,就觉得此案有猫腻。

但作为刑警,在这刑事案件上,他们不会也不敢去刻意包庇。

但性格决定的那种轴,那种早固执己见不打破常规思维的固执,却是破案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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