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调整!外地户籍可以个人在浙江交社保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即浙人社发〔2021〕63号文件规定,放开了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从2021年12月起,外地户籍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就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在浙江参保了!
哪类人可以办理、怎么办理、要交多少钱?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政策适用对象
在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1.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登记材料
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本省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劳动者,可于实现就业后60日内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填报个人信息、灵活就业内容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
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登记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流动人口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
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事项,选择“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或“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在线办理养老保险参保、停保业务。
线下办理
就近选择市、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及“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
月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当前月缴费额为791.4元—3956.6元。

参保后如何缴费
可以在参保次月后,在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我为自己缴”进行缴费,一般灵活就业人员当月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从次月月初实施扣款。
来源:杭州人力社保(2023.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