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公司解除为何违法?|公司法研

对于员工上下班考勤情况,公司会要求员工通过各种形式来打卡统计,有的采用指纹机指纹打卡,有的使用钉钉定位打卡。由于现在出现很多针对定位打卡的虚拟定位软件,有些员工在迟到或早退时会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公司发现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后,将其辞退,为何被法院判决违法解除呢?

经典案例

2017年10月26日,甲入职A公司。A公司的考勤通过软件钉钉打卡统计,在距离办公场所一定距离内均可打卡。另A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按过失性辞退处理。

2021年11月15日A公司发现甲2021年11月11日9:00打卡,实际10:13到公司;2021年11月11日19:35打卡,实际16:53离开公司;11月19日9:03打卡,实际9:32到公司。另外在11月11日、19日每日均有三次打卡记录,其中两次打卡结果显示:“打卡无效”异常打卡原因:“疑似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

2021年12月24日,A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甲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违反公司考勤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甲不承认其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于是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仲裁委支持了甲,A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对于甲使用虚拟软件打卡问题,A公司除提供了考勤记录表,并未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但仅凭考勤记录表无法证明甲存在使用虚拟打卡软件打卡的行为,所以,A公司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甲赔偿金。

风险提示

公司认为员工存在使用虚拟软件打卡的行为而解除员工时,公司负有举证责任。公司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使用虚拟软件打卡,如公司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时,那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员工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治理建议

公司应如何规范员工考勤打卡行为呢?我们建议:

1、在考勤制度中规定不得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

因近年来虚拟定位软件越来越盛行,存在较多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的情形。对此,公司想要规范员工这种行为的,首先需要在考勤制度中做出规定,如“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或代理他人打卡,不得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如有违反,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处理。”

2、如认为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公司应当能证明

当公司发现员工可能存在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情形时,不能冒然的直接辞退员工,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公司统计考勤时如发现员工打卡界面出现“疑似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可先将界面截图保存,然后再通过公司监控核实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是否在工位,如未在工位的,可证实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

3、公司可采用定位打卡的同时要求员工上传照片

为避免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也为避免公司与员工因打卡产生争议,公司可选择指纹打卡的形式,员工只有在其真正到公司后才能打卡;如公司非要选择采用定位打卡的,可以在员工打卡的同时要求上传一张本人在公司的照片,才算是一次完整的打卡,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员工使用虚拟定位软件打卡。更多员工违规打卡问题,还可阅读《员工一月9次代打卡,公司解除为何违法?》【劳动法研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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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 委员

盈科公司法律事务部 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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