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马尧海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她对我精神上的折磨太大了”。为了缓解感情寂寞,马尧海进出单身俱乐部,同时上网交友。在某网络交友中心,马尧海在“夫妻交友”板块接触了山东淄博的一对老夫少妻。其中少妻网名唤作“激情火凤凰”。
不久,马尧海收到“火凤凰”的留言,说她离婚了,懊恼烦躁。马尧海遂劝其到南京来走走,散散心。来到南京以后,“火凤凰”告诉马尧海,她曾为了夫妻交友,全国几个大城市跑了个遍。
“这对我来说就是另外一个世面,”马尧海回忆,离婚之后的“火凤凰”便留在南京与马尧海同居。2004年元旦,马尧海跟着“火凤凰”,有了第一次夫妻交友的经历。他们去了江苏高邮的一个小镇,对方是“火凤凰”及其前夫的旧友。四人之间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拾。马尧海建立了一个交友QQ群,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间,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尧海家中进行多人淫乱活动,其中马尧海组织或参加18起。
2009年5月,因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马尧海自信心受到打击,萌生退出的念头。他在QQ群里发了公告,解散了QQ群。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三个月后,马尧海被群众举报了。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二、对于此案判决,很多学者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李银河:废除聚众淫乱罪
2010年3月23日,性学研究者李银河在博客上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保护马尧海的性权利。
李银河认为,世界各国大都没有惩治换偶活动的法律,因为这类活动并没有超出多数社会约定俗成的性活动三原则:自愿、隐私、成人。此类活动没有受害人(不是强奸和猥亵),甚至没有受损的社会关系(婚姻)。此类活动的性质和一般公众的区别在于,一般人吃的是米饭面条,他们吃的是蝎子。很多人自己绝不会吃蝎子,也看不惯别人吃蝎子,可是我们总不能把专爱吃这一口的人抓起来判刑吧。
李银河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提出要废除聚众淫乱罪,令人意外的是,马尧海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我觉得这个罪还是应该存在的,但是应该有司法解释,要求不能在公共场所。”
何兵:肯定要定罪,但应判缓刑
北京大学何兵教授称,观念随着生活转变,法律则来调整一个人观念的转变。聚众淫乱罪本身不是公开的行为,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国家不便干涉。但是这种事,从国家的角度考虑,如果不禁止,慢慢地,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就会随之改变。
何兵认为,对马尧海肯定要定罪,毕竟法律在那儿放着。但认为不见得非要判实刑,判缓刑也可以。
三、马尧海的所思所想
对于换偶和交友,马尧海有一个基本观点,他需要从中获得的并非快感,而是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想起前妻。马尧海的家族有四个精神病人。“我母亲,年轻时精神病,现在痴呆了;我二姐,22岁精神病爆发,裸体到处乱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发,2007年10月自杀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发,跳钱塘江自杀,后获救。”
手拿一个纸袋,消瘦的脸上架着黑框眼镜,匆匆赶来的马尧海接受采访时没有丝毫避讳。“床上的事情都被检察院弄出来了,这个还怕说?”他逻辑清晰,言谈里带着一丝文人的傲气,甚至在出租车里也不停放言:“谈历史、谈人生、谈哲学、谈性,一般人都谈不过我。”惹得出租车司机频频转头看他。
记者:您怎么定义您的行为?
马尧海:大家你情我愿,我没有对不起别人,没有强迫任何人。你让我抱,我就抱,你不让我抱,我就不抱。我不否认有这个事情,但要定这个罪,我就觉得不服,我又没到大街上去公然地做这么恶心。
记者:为什么有这样的选择?
马尧海:我没有感到刺激,就像打牌一样。大家也是在交流,裸体也可以交流。聊聊天,很自然地做一下爱。
记者:您觉得这种行为与道德冲突吗?
马尧海: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就是道德。我们的行为也没有影响社会风气,效仿不是我的责任,你自己要效仿,那是你的事情。我也不觉得是好事,也不觉得是坏事。只是我作为一个老师,为人师表,做这个是有点不合适。
记者: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找生活伴侣的念头?
马尧海:不是,我也真心想找一个女人生活,参加活动只是偶尔为之。在生活中有朋友给我介绍过几个女朋友。只是人家觉得我没钱,又有一些负累,就放弃了。现在,我觉得死了丈夫的、农村的都无所谓,我什么都没有了,可以去种地,但她首先要善良。
服刑完后,马尧海已从学校离职,靠母亲的几百元退休金维持生活,生活潦倒困顿,也没有再婚。
#婚姻# #情爱小事# #法律小讲堂#
不久,马尧海收到“火凤凰”的留言,说她离婚了,懊恼烦躁。马尧海遂劝其到南京来走走,散散心。来到南京以后,“火凤凰”告诉马尧海,她曾为了夫妻交友,全国几个大城市跑了个遍。
“这对我来说就是另外一个世面,”马尧海回忆,离婚之后的“火凤凰”便留在南京与马尧海同居。2004年元旦,马尧海跟着“火凤凰”,有了第一次夫妻交友的经历。他们去了江苏高邮的一个小镇,对方是“火凤凰”及其前夫的旧友。四人之间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拾。马尧海建立了一个交友QQ群,2007年夏至2009年8月间,先后在南京多处酒店和马尧海家中进行多人淫乱活动,其中马尧海组织或参加18起。
2009年5月,因连续几次被年轻女子拒绝,马尧海自信心受到打击,萌生退出的念头。他在QQ群里发了公告,解散了QQ群。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但三个月后,马尧海被群众举报了。2010年5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二、对于此案判决,很多学者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李银河:废除聚众淫乱罪
2010年3月23日,性学研究者李银河在博客上呼吁取消“聚众淫乱罪”,保护马尧海的性权利。
李银河认为,世界各国大都没有惩治换偶活动的法律,因为这类活动并没有超出多数社会约定俗成的性活动三原则:自愿、隐私、成人。此类活动没有受害人(不是强奸和猥亵),甚至没有受损的社会关系(婚姻)。此类活动的性质和一般公众的区别在于,一般人吃的是米饭面条,他们吃的是蝎子。很多人自己绝不会吃蝎子,也看不惯别人吃蝎子,可是我们总不能把专爱吃这一口的人抓起来判刑吧。
李银河在今年两会期间曾提出要废除聚众淫乱罪,令人意外的是,马尧海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我觉得这个罪还是应该存在的,但是应该有司法解释,要求不能在公共场所。”
何兵:肯定要定罪,但应判缓刑
北京大学何兵教授称,观念随着生活转变,法律则来调整一个人观念的转变。聚众淫乱罪本身不是公开的行为,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国家不便干涉。但是这种事,从国家的角度考虑,如果不禁止,慢慢地,整个社会生活方式就会随之改变。
何兵认为,对马尧海肯定要定罪,毕竟法律在那儿放着。但认为不见得非要判实刑,判缓刑也可以。
三、马尧海的所思所想
对于换偶和交友,马尧海有一个基本观点,他需要从中获得的并非快感,而是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想起前妻。马尧海的家族有四个精神病人。“我母亲,年轻时精神病,现在痴呆了;我二姐,22岁精神病爆发,裸体到处乱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发,2007年10月自杀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发,跳钱塘江自杀,后获救。”
手拿一个纸袋,消瘦的脸上架着黑框眼镜,匆匆赶来的马尧海接受采访时没有丝毫避讳。“床上的事情都被检察院弄出来了,这个还怕说?”他逻辑清晰,言谈里带着一丝文人的傲气,甚至在出租车里也不停放言:“谈历史、谈人生、谈哲学、谈性,一般人都谈不过我。”惹得出租车司机频频转头看他。
记者:您怎么定义您的行为?
马尧海:大家你情我愿,我没有对不起别人,没有强迫任何人。你让我抱,我就抱,你不让我抱,我就不抱。我不否认有这个事情,但要定这个罪,我就觉得不服,我又没到大街上去公然地做这么恶心。
记者:为什么有这样的选择?
马尧海:我没有感到刺激,就像打牌一样。大家也是在交流,裸体也可以交流。聊聊天,很自然地做一下爱。
记者:您觉得这种行为与道德冲突吗?
马尧海: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就是道德。我们的行为也没有影响社会风气,效仿不是我的责任,你自己要效仿,那是你的事情。我也不觉得是好事,也不觉得是坏事。只是我作为一个老师,为人师表,做这个是有点不合适。
记者: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找生活伴侣的念头?
马尧海:不是,我也真心想找一个女人生活,参加活动只是偶尔为之。在生活中有朋友给我介绍过几个女朋友。只是人家觉得我没钱,又有一些负累,就放弃了。现在,我觉得死了丈夫的、农村的都无所谓,我什么都没有了,可以去种地,但她首先要善良。
服刑完后,马尧海已从学校离职,靠母亲的几百元退休金维持生活,生活潦倒困顿,也没有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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