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婚姻变更”后公积金贷款怎么办?高峰期如何尽快提取公积金?

最近很多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都咨询小编说:“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感觉“婚姻关系”这一因素非常重要,如果出现“婚姻关系变更”的情况后应该怎么办呢?”
不要着急,咱们看看下面的问答,大家应该就能略知一二了!
问
答

王先生
“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婚后如何添加配偶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离婚后主借款人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如何办理婚姻状态变更?”

市公积金中心
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中出现的婚姻变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贷款发放前出现的婚姻变更。
①结婚:由借款人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贷款受托银行变更贷款申请资料中的婚姻状况即可。如果配偶名下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则不能继续申请贷款。
②离婚: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贷款受托银行办理变更,并签署单身承诺。
(二)在贷款发放后出现的婚姻变更。
①结婚:借款人及配偶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大厅进行婚姻变更。
②离婚:除携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房产、贷款均归主借款人本人所有)到中心大厅办理。


新年伊始,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迎来了年度提取高峰。市本级业务大厅、城北业务网点、交通银行网点和青海银行网点均出现排长队等候办理提取现象,因提取业务量过大,导致各银行结算系统出现“任务序列排满”情况。据统计,2018年首月中心共办理提取业务18748笔,提取金额超2.34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5%和38%,其中,线上办理11722笔,提取金额4320万元,线上业务已占提取业务量的62.5%。
为保证了提取高峰期业务办理正常开展,确保办事职工称心满意,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错峰办理或网上办理。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提取业务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系统已于2017年10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您可以登陆网上服务大厅(https://www.xngjj.gov.cn/)进行办理,或通过手机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和下载手机APP的途径进行办理。
以上渠道可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且支持“7*24小时”全天候业务申请。
不着急用钱的缴存职工可晚些来

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不少办理业务的职工对于“1年可提取1次公积金”的理解有误区。他们有的人认为,1年即是指自己上一次提取公积金过后的12个月过后。因此,造成了不少职工习惯在年初扎堆提取公积金。
其实,这“1年”并非指实打实的12个月,而是指每一年度。“所以,一些职工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不着急用钱的职工也大可不必在业务量最大的时期扎堆办理,春节过后办理就会轻松许多。”
监制 | 刘昌瑛、郑嵘
责编 | 刘幸海
编辑 | 寇荣
来源 | 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