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商内参:断卡惩戒与两卡涉案标签的申诉解决办法(全网首篇)

前言:

上篇文章讲了由银行卡冻结导致的“一卡涉案,金融瘫痪”。其本质就是因为涉案导致被公安机关列入“涉案账户开户人”“断卡惩戒”的措施名单。


这就如同罪刑法定原则,即犯了什么罪,获得什么刑。实务过程中,基于断卡惩戒与两卡人员标签的认定标准,往往有些人不符合标准却被错误认定,在开展各种社会活动中被冠以有色眼镜的不公正对待,导致生活受到极大的打击。

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解除错误的断卡惩戒,消除两卡涉案标签,以恢复正常的银行账户开户、贷款、股票证券开户、微信支付、支付宝功能,包括恢复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取消出入境限制,根据团队以及笔者本人亲自参与提供帮助的,目前已经有四例完全恢复清白。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今天就此文章,写一写这些艰难的心路历程,以示帮助后人。

一、断卡惩戒与两卡涉案标签的区别

被列入断卡惩戒或两卡人员的标签,对应着不同的前因后果,虽然所作限制都限制大同小异,但解除方式基于不同的法律事实,有不同的本质区别。

(1)断卡惩戒,是指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认定,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的个人和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个人与组织的处罚。

断卡惩戒的具体处罚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将以上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断卡惩戒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被公安机关认定有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支付机构账户行为的行政处罚。根据信息上报机制的规定,所作断卡惩戒是由认定公安机关逐级推送给公安部,公安部再推送给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给所有银行的总行下发指令的总对总的管控措施,金融惩戒则是将断卡信息在征信系统的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2)两卡人员,又名“涉案账户开户人”“反诈黑名单”显示延伸出来过很多名称,其本质还是指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于不法分子利用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涉案名单”的,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因为各个银行金融机构都接入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所以两卡涉案是依托于公安机关和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的一种预警或大数据管理措施,基于公安机关给你打上的涉案标签的身份,所以一旦被纳入涉案名单,你在其它银行账户的涉案信息,各个银行之间都能信息共享,其它银行收到推送你身份信息的涉案风险,便会根据反洗钱风控,联动暂停你作为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在其银行的所有账户业务。涉案账户开户人的标签属于在个人金融身份背景上直接拔高你的风险等级,虽不是总对总管控,但基于它行账户的涉案,导致变成了银行业超高风险客户,等同于断卡惩戒。

综上,被断卡惩戒意味着彻底被迫回到现金社会生活,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记录,意味着比信贷逾期更为严重的金融不良记录,在未消除前或惩戒未期满结束前,与任何银行的信贷都无缘;而两卡涉案人员标签,意味着在任何金融开始前,就已经被银行与金融机构得知到你已被公安机关列为属于高风险客户,视同于断卡惩戒。

二、关于无法办理出入境证件、限制出入境问题

(1)依据《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2)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据上可知,在基于断卡惩戒、两卡涉案标签未解除前,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身份,公安机关或出入境管理机关认为出境有存在涉诈嫌疑,属于依据法律规定不许出境人员的情形。必须要解除断卡惩戒或者两卡涉案人员标签,才可以恢复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解除出入境限制。


三、如何自我诊断属于断卡惩戒还是两卡涉案

当你名下产生有被公安机关冻结后,在案件未决的期间内,发现在短时间内支付宝、微信提示存在风险或停止服务,并伴随名下多家不同银行的账户在短时间内陆陆续续遭到非柜面限制,这个时候你要考虑判断你是被断卡惩戒,还是被列入两卡人员标签(涉案账户开户人、反诈黑名单),具体可以从以下细节予以确定:

1、到户籍地、银行卡开户地、作出冻结措施的涉案地反诈或刑侦部门询问,让他们在“反诈大数据”等内部办案平台查询,看除了冻结以外,具体是否还给你上报了惩戒或两卡涉案标签;

2、通过各种搜索引擎例如百度、搜狗等,在户籍地、银行卡开户地、作出冻结措施的涉案地的市县级公安官方网站搜索,看公示的涉两卡案件或者断卡惩戒的措施名单中,是否有自己的名字;

3、到银行查询,看后台管控记录是基于银行与公安机关的总对总控制,还是公安反诈刑侦部门的风险信息推送线索所导致的由开户行所作的非柜面限制,如果多家银行均为总对总管控,那么惩戒概率较大,如是风险线索提示,那么是两卡涉案名单的概率较大。


四、如何申诉解除断卡惩戒

首先,断卡惩戒属于是行政处罚行为,是指违反银行金融管理秩序,出租、出借、购买、租售银行和支付账户的处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断卡惩戒的有存在误报和错误认定的情况,这点毋庸置疑,确实给很多不符合标准没有过买卖银行账户的人错误实施了惩戒。

申诉解除断卡惩戒主要从以下开展。

(1)行政处罚行为具有相对性。要事先明确是哪个机关进行了断卡惩戒的违法行为认定,以明确接受申诉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具有陈述申辩与申诉权。行政处罚要求在事实明了的情况下作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已经实施处罚并且确属错误的,可以依法提起申诉要求撤销。

(3)断卡惩戒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根据规定,必须要在违法行为人具有出租出借租售购买银行和支付账户的行为才可以实施惩戒,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撤销惩戒。

(4)是否有涉案未得到妥善处理。两卡类犯罪井喷式爆发,如果你是因为收到有问题的资金曾被冻结银行账户或者支付宝、微信等,放任不管的话,在断卡行动的大背景下,极大的可能性被认定为人头户从而实施断卡惩戒。


五、如何申诉解除两卡人员标签

根据实务经验与人民银行的规定,认定标记两卡人员标签的根本,是基于电信诈骗等案件,作为一级收款账户直接接受了受害人的资金,或二三级资金流通账户,变成了涉案账户的开户人。

实务过程中,有很多币圈otc的商家,在将币出售给买币人后,买币人的币被骗,或者爆仓等,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资金链走向误以为是otc商家实施了作案,错误实施冻结,导致变成涉案账户开户人,从而变成两卡涉案人员。

解决了涉案的问题,即解决了两卡人员标签的问题。这个要通过论述和提供证据去向冻结和承办机关申诉,表明收取资金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善意取得,使得公安机关消除你违法犯罪的嫌疑,从而移除两卡人员涉案标签。


六、如何申诉解决出入境限制

出入境限制不必要单独去和移民管理机构申诉解决,出入境管理部门只是基于你有未决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份没有消除所作的正常措施,理论上来讲解决了涉案问题,限制出入境的措施会自动消除,但实际务实过程中,仍然需要反诈部门和出入境部门沟通协作,双方出具公函沟通对你的解控。


七、综上所述

断卡惩戒、两卡人员涉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措施,但都和卷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有关,本文是基于笔者团队代理的多起已经成功解除断卡惩戒、两卡人员涉案标签的经验所作,可以用作帮助了解整个过程,以及前因后果,如果有未提到的部分,还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此文章出处于我们得专栏加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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