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劳动有哪些种类和形式?
2. 劳动有哪些种类和形式?
按照不同的标准,劳动有不同的分类结果。各种分类从不同角度表明劳动的多样性,揭示劳动的形式差异和内在差异。
(1)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按照复杂程度,劳动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简单劳动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特别的专门训练,每个普通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与复杂劳动相对应。复杂劳动可以折合为若干倍简单劳动,耗费较少时间的复杂劳动生产的产品可以与耗费较多时间的简单劳动生产的产品等价交换。
复杂劳动是需要经过专门学习和训练,从而在技术上比简单劳动复杂的劳动。在商品生产的同等时间里,复杂劳动比简单劳动能创造更多的价值,少量的复杂劳动可以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原因在于: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需要花费更多的劳动才能被生产和再生产出来,是一种较高级的劳动力。
(2)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
按照劳动器官与力量消耗的侧重点,劳动分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
体力劳动是劳动者以运动系统为主要运动器官的劳动。农民、建筑工人、生产车间工人等群体以体力劳动为主。按强度的不同,体力劳动可以分为4级:Ⅰ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3 558.8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1%,即净劳动时间为293分钟,相当于轻劳动;Ⅱ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5 560.1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67%,即净劳动时间为320分钟,相当于中等强度劳动;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 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 304.4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1]。
脑力劳动是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劳动。其特征在于劳动者在生产中运用的是智力、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故亦称“智力劳动”,是质量较高的复杂劳动。劳动中体力受脑力的支配,脑力以体力为基础,劳动是二者的结合。脑力劳动主要体现在劳动者运用科学文化知识、生产技能和经验进行创造性活动。劳动者的智力具有无限的广延性和创造性,具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和积累性。
(3)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按照形态是否可见,劳动分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劳动。人类要生存,就必须进行各种劳动,改造自然界,生产出产品,以其使用价值满足人类的不同需要。它体现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首要条件,不以社会形态的不同为转移,是与人类同时存在的永恒范畴。随着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的进步,具体劳动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分门别类,形成社会分工体系和职业群体。
抽象劳动是撇开具体劳动形式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它反映人与人之间一定的经济关系或社会关系,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存在于商品经济中,由商品的交换过程决定。它不是独立的劳动形式,而是将各种具体劳动的形式抛开,从中抽取出共同的没有质的区别的属性。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在商品体中,形成商品的价值。正因为各种商品的价值都是由一般人类劳动凝结而成,各种具体劳动生产出来的不同商品才在社会形态上具有相同的质,才能在商品交换中相互做量的比较。抽象劳动不仅仅是纯生理意义上的一般人类劳动耗费,它实质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
(4)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
按照必要性和所处的生产阶段,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
必要劳动是劳动者用来维持本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延续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进行的劳动,它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存在,是社会再生产的基础。从事这种劳动的时间称为必要劳动时间,在此时间内生产的产品称为必要产品。必要劳动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们全部劳动时间都是必要劳动时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必要产品有了剩余,这才有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
剩余劳动是必要劳动的对称,是劳动者超出必要劳动范围所进行的劳动。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除生产维持自己及其家属生活需要的产品外,还生产剩余产品。生产剩余产品所消耗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在私有制社会中即为剥削者所占有的劳动。社会主义社会中剩余产品为社会所有,剩余劳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
注释
[1]职业病网.体力劳动强度分级.(2020-01-19)[2021-6-12].
http://www.zybw.com/Read/zyb/ fz/3482.htm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