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商驿站的宋总是谁

卖商砼的我跟型材商宋总,共同促成一项1.6亿煤矿工程,承包大合同签订完,乙方依照协议,按工程总造价的1%,预付劳务费一半,即80万给我俩,每人40万分到手后,宋总却以“不合理”为由要求重新分钱,让我大为光火,跟他差点翻脸绝交…

煤矿是宋总的关系,材料科经常从宋总公司进型材,1.6亿工程项目,也是进材料时双方聊天,宋总无意间得知:

工程刚过设计阶段,总项目图纸刚刚新鲜出炉,项目分项图纸还在设计中,工程还没招投标。

听矿长的意思:作为民营煤矿,当前他不想再招投标,矿上各科室管理层,如有相关承建资质的建筑企业关系,可以给矿上推荐,双方可以洽谈,只要条件合适,可立马签订总承包大合同。

随即,宋总表示:他有实力超群、条件优秀的总承包建筑企业关系,要求煤矿方面提供总项目图纸复印件给他,他好凭此件联系承建方。

图纸复印件拿到后,宋总立刻联系我,让我尽快联系有资质和实力的承建方,因为本市的建筑企业,我大都熟悉,人脉也广。

我明白宋总的意思:他有甲方关系,让我尽快找到有资质的乙方,大合同一旦能签订,我俩就能从中挣钱。

这个钱的名目,通常被大家称为“中介费、信息费、提成款”,严格意义叫劳务费。

说的直接、通俗点就是中介介绍、红娘保媒拉纤,男女牵手成功后,男方给红娘的红包,对红娘的来回跑腿、操心费力表示感谢,也有其他不同说法的,很多根本上不了台面。

虽然介绍这次工程项目的“中介”、“红娘”,在甲、乙双方眼里,只有一个,但是实际有两人:宋总和我。

因为出现在甲乙双方面前时,我俩都是以同事间称谓相称,而不是以朋友、兄弟的名义,主要考虑的是:以同事相称,说明我俩是利益共同体,以朋友兄弟相称,说明我俩是两个完全利益独立的个体。

“中介“、“红娘”应该有且只有一个,如果多了,情况就会变复杂,甲乙双方在信任上就会存疑,大合同的签订、“牵手成功”的几率就会速降。

说实话,刚开始我对这件事能否成功、承建大合同的签订完全没有信心,原因之一:我平常的商砼销售业务,都是跟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承建方单线联系,从来不干“一手托两家”的复杂买卖。

原因之二:我对“中介”也好,“红娘”也罢,从潜意识里,就有着本能的抗拒,总觉得不太好,或许是受些世俗的影响。

所以我的态度:看宋总的面子,尽量促成双方合作,挣不挣钱的,无碍也无所谓,能签大合同更好,可以顺便挣点钱,不能签,大家哈哈一笑,生意不成仁义在,还是朋友,未来还有合作机会…

我很快通过承建方经营科的朋友,落实了有意承接该项目的李经理,他看过图纸,认为工程可接,具体合作需详谈,然后跟我签下“劳务费”协议:

劳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提取,自承建大合同签订后3日内,承建方先预付80万,剩余80万随大合同付款进度走,分三次付清。

或许天遂人愿,双方洽谈极为顺利,三四轮谈判下来,大合同随即签订,李经理承诺的80万,也转到我账上,按约定,我立马把其中的40万转给宋总。

本来皆大欢喜的事,两天后却风云突变:

宋总找到我说:“煤矿工程是他表弟的关系,煤矿方面还有具体负责衔接协调的王科长,加上他和我,总共必须有4个人,可以参与已经到手80万的分配。”

也就是说:他和我两人,每人应该从已经到手的40万中,拿出20万,分给他所说的表弟和王科长,实际每人到手20万。

听清了他的意思,我虽怒火中烧,想跟他翻脸,但理智和经验让我迅速恢复平静,且疑窦顿生:

首先说:我联系妥承建方,跟李经理签劳务费协议之前,你宋总为何没跟我提到表弟,还说煤矿工程是表弟的关系,其实根本无从查证。

并且有关煤矿王科长的说辞,也不合常理:一个民营煤矿的科长,还处在当前“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跟他的生计和命运相比,来路不好说清的钱,他是不会碰的。

其次讲:我现在要突然告诉你,我还有两个人必须参与分配,一个是我表弟,一个是承建方经营科的朋友,你又该作何感想?

难道你会同意:再多出两个人分钱?然后我俩还得拿出钱来给他们,实际到手就剩下13万多,你是否还得问我,这多出的两人,我事先怎么没给你说?…

再者:跟我一个卖商砼的普通人相比,作为型材商老板的你,把已经挣到手、揣进口袋的40万块钱,再拿出来分给别人,究竟谁会更心疼、更心有不甘些?…

我打算,把我的疑虑全部说给他听,同时给出我的建议:

我俩已经到手的40万,不再拿出来分给别人。

如果他实在坚持,就6个人分剩下的80万,其中没参与上次分配的4人,实际应得而没拿到的钱,由我俩拿出钱来,再分配。

只是,追着承建方李经理要“劳务费”的事,就全权交给他。

我时间有限,而他的时间灵活、充足,能力也更强。

他能否追到剩余的80万,姑且不论,但我要是给李经理供应商砼,他是否还会要求分劳务费,是4人分还是6人分?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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