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合格当天可考科目四
本报福州讯 (特派记者 张珺)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去年底出台了“驾考改革”意见,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驾考改革”的福建版落地意见,全省将推行科目二(场地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一次预约、连续考试制度,并允许科目三合格后当天即可考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另外,根据意见,我省的驾考考场将对外开放,在不影响考试的情况下允许考生考前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不过,该项规定何时起正式施行,省里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只是要求各地根据上述要求推进实施,这主要是因为全省各地的驾考环境和应考人数大相径庭。
我省还计划把驾考业务下放延伸,今年将试点推行县级公安机关(平潭除外)承担小型汽车场地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考点总体布局合理。业务下放后,如果出现考场不足的情况,省里鼓励各地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使用社会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