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志杰:老师的工资到底该由谁来分配?

作者:毛志杰

刚刚两会议论给老师涨工资的事,工资还没涨,网上就传出了这么一条消息:“工资应由学校自主分配”,建议老师的工资校长来做主,以提高学校运作灵活性和老师教学的积极性。

无论是涨工资还是校长具有工资调节权,都和钱有关。

钱,的确是个好东西。从经济学、行为学的角度讲,在分工的社会里,钱是计算行为的导星。便于人或组织在“取”与“舍”之间衡量自己的利益是否值得的标尺。

从一定意义上说,钱和我们文明的发展密不可分。

我们的老师也是人,他们的教学行为一方面是教书育人的利他行为,同时也是改善自身生活的重要手段。

因此,老师们对工资变革投入极大的关心,不仅不庸俗,其实是文明人的正常反应和行为。

对于涨工资这事,每个老师都不会有意见。

但是,对于工资该由谁发的问题上,老师们是十分关注的。

假如,真如网上所说,工资的发放由校长全权决定,合适吗?

如果是一个私营学校,校长或董事会对学校有着股份投资,对学校的运营担负起责任的情况下,工资由校长全权决定,相信老师们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因为,股份制度决定着校长必须从全局利益考虑问题,必须考虑留下的都是优秀的老师,淘汰的都是不合格的老师。毕竟,这和学校的整体利益相符合,教学质量不好,直接就面临着招不来学生的亏损甚至倒闭。

这和市场经济下的股份制度企业或私营企业的运作是一个道理。

反观公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校长对学校没有一分钱的投资,如果拥有过于大的权利,从道理上讲,就是一个权利和义务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好的结果。

我们相信,我们公立学校有很多尽心尽力、认真负责的好校长。但是出现一个有私心的校长,出现一些不公平的分配方案,整个学校老师的工作积极性都会受到打击。

这和一些国家投资的国营企业,遇到不好的领头人,就会对企业造成损失是一个道理。

很简单的道理:钱不是自己投的,就很难以主人的心态去对待;作为领队者,无法获得更多的回报,也会使人的心理造成失衡,从而影响到行为和判断力。

窃以为,从目前教育环境下,钱是国家投的,教师工资还是应该由国家财政支付最为合理。再深入一些,钱也是来自于民众,那么,在教师工资问题上也需要争求大家的意见。我们相信,今年两会热议教育话题的环境下,教师待遇一定会有大幅的改善!

突发奇想,如果在教育改革过程中,考虑下学校效仿企业股份制度,校长和老师入部分股份,让权利、责任和个人利益切实挂钩,从制度上实现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并让股东参与各项决策的制定,是否也是一个办法呢?

门外之言,可听可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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