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肇事逃,宁阳民警锲而不舍现真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李强
近年来,电动三轮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已成为不少老年人的首选交通工具,但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竟然仗着没登记挂牌,有路就敢上、有空就敢钻、撞人就敢跑,造成交通事故多发,近期,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经过缜密侦察,连续破获两起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1年12月13日10时02分许,在磁窑镇某加油站处,两轮电动车追尾电动三轮车后又与轿车相撞,两轮电动车女性驾驶人腿部骨折,电动三轮车老年男性驾驶人逃逸;2021年12月27日18时许,磁窑镇财源街路段,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相撞,两轮电动车老年女性驾驶人手臂骨折,电动三轮车女性驾驶人逃逸。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受理此案。受伤方要求警方立即破案,但因电动车无号牌,加上夜间视频监控模糊不清晰、事故地点周边无电警卡口抓拍等,侦破工作困难重重。受伤群众短时间内连续拨打电话咨询情况,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为挽回、减少群众因交通事故带来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事故处理二中队各勘查班组深入分析监控视频、对案情反向思维、入村入户走访排查,有的同志因长时间观看视频,眼睛疲劳就点润眼药水,有的同志患有感冒仍然带病坚持,有的同志主动放弃假期加班加点。
经过中队全体民警、辅警坚持不懈的努力,每起逃逸案件都在五天内破获,在铁的证据面前,违法人对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切实维护保障了受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两起无号牌的电动三轮车逃逸,驾驶人都是存在“与我无关、反正我的车没牌、到哪里找我、我年老多病找到又能怎样”的侥幸心理,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在逃逸时,他们没有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案件侦破后,肇事当事人后悔不已。宁阳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以为车辆没登记挂牌交警就找不到当事人,心存侥幸妄图逃逸,会悔恨终生!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