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卖菜老人剐蹭汽车,坚持拿出所有现金赔偿! 车主放弃索赔 律师:善良遇上善良!

“别管了?这个不行!”

“这不是白活了吗!”

邯郸街头,

一位卖菜老人拿出身上仅有的200块钱,

坚持要赔给一对夫妻,

而年轻夫妻说什么都不要。

这是怎么回事?

11月1日,邯郸鸡泽县街头,

一位卖菜老人骑三轮车过马路时,

剐蹭了正常行驶的汽车,

交警认定卖菜老人全责。

邯郸交巡警鸡泽大队

副大队长刘冲告诉记者,

涉事车主是一对夫妻,

女驾驶人是老师。

这对夫妻比较通情达理,

体谅老人的不易,

便主动放弃索赔称:

“没多少钱,我们自己修车,

别管了!”

但当老人听到“别管了”,

却皱起眉头说:

“别管了?这个不行!

我岁数大了,

(不赔钱)这不是白活了吗!

你说罚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

老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坚持要把自己身上仅有的

卖菜赚来的200块钱,

赔给这对夫妻。

虽然没多少钱,

但老人说“这是我的心意”。

老人坚持给,

小夫妻坚决不收。

看双方僵持不下,

交警出面调解,

从200块钱中象征性地

拿出5块钱递给车主。

“来给你5块钱,给孩子买两根笔。”

老人这才安心离去。

网友们看到这段视频,

纷纷表示感动,

为事故双方点赞!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善良遇上善良!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张大爷骑车刮蹭陈女士的小轿车,从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分析,张大爷的行为确实损害了陈女士车辆的所有权,存在侵权事实,正常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陈女士明确表示放弃索赔权利,这是对自身权利的处分,符合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允许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张大爷虽坚持赔偿,但陈女士接受赔偿并非基于法定权利,而是出于情感和道德层面。其丈夫将钱放回老人口袋的行为再次表明他们放弃索赔的意愿。

所以,综合来看,虽然存在侵权行为,但因权利人放弃索赔,双方以充满善意的方式化解了此次纠纷。

(零度时评综合河北青年报、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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