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明确:2025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4月27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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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通过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等方式,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要制定积分规则,确保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哪些人属于随迁子女?(西安市)
随迁子女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原雁塔区、浐灞生态区规划范围原雁塔区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注:2025年西安各区招生政策暂未公布,小编整理了2024年曲江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供大家参考准备。详情如下:
曲江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参考2024年)
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对象
非我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曲江新区规划范 围内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 的随迁子女;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有合法稳定 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随 迁子女。
二、信息审核
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 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三、入学安排
首先安排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房屋地 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居住时间、购房时间、就 业时间等依次排队;其次安排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租住房屋地址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居住时间、 租房时间、就业时间依次排队。
四、 “居住、就业、户籍”材料说明
(一)居住材料
1.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曲江 新区规划范围内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居 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购房人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 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有效材料;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居 住证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 租赁合同。
2.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
(1)购房人员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 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有效材料。
(2)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 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就业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政府机构、 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三)户籍材料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 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

五、注意事项
(一)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二)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 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发现后,取消入学资格。
内容来源: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