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考生撕毁后座答题卡,责任谁人来背?


怪事年年有,但撕高考答题卡这种事还是第一次见,简直刷新认知。


2020年7月8日,高考第二天,对广大高考学子来说,再坚持两天,幸福美丽的假期即将来到,但对河南平顶山一中学的两名考生却大为不同。

上午河南平顶山发生了一起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平顶山一中考场,第9考点,一女生答着答着理综卷突然暴起,先后将自己和后座考生的答题卡出手撕毁。

监考老师赶紧去控制那个女生,没想到女生依然挣扎起来把右桌的答题卡也给了撕了,直到第三个老师来才控制住女生。

知情人爆料:其中一个女生心理素质比较强,尽力在碎片上答题。就算被撕女生成绩不作废的话,也浪费了整个考场的时间,影响很多人的注意力。


后来来了很多老师,安抚她俩的情绪,并建议她们不要换答题卡,虽然被撕碎了但不会作废。

幸好最后被撕掉答题卡的同学已经在教务处誊写了自己的答案。

这女孩疯了?—这是不少网友听到这件事后的第一反应。

其实是因为这个女生在答全国一卷理综卷时觉得考题太难,心态突然崩溃。

考题太难我们能够理解,把自己答题卡撕掉也勉强可以接受,但你暴起将后座考生答题卡撕掉是什么鬼?

人家后座哥们十余年努力付出若被你这么一撕化为乌有,责任谁来承担?

法律上,这可不是网传的考试作弊那么简单,该女生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表示不能理解,我撕的是一张“答题卡”,又不是财物,咋还能扯上犯罪了?


刑法上的“财物”,只分为两类,值得刑法保护的,和不值得刑法保护的。

先说说什么叫做不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

小明在食堂抢走小王一根美味的炸鸡腿,这个炸鸡腿就是不值得刑法保护的。

为什么不值得?有人就觉得这个炸鸡腿一看特别好吃,也是财产呀。


可是大家是否想过,这根炸鸡腿无论对当事的小明或小王,还是对社会上任何一个人,又或是对社会秩序而言,都显得太微不足道,太无足轻重了。

那什么叫值得刑法保护呢?

再来举个例子,还是小明和小王,小明抢走了小王1块钱,这1块钱在法律上就是“值得刑法保护的”。

有人可能不屑,1块钱都能上升到刑法高度?我看还不如那根鸡腿。

还真就能,因为小明抢走的不光是1块钱,更是在践踏国家的治安秩序。小明抢走的是国家法币,所以国家就要派出刑法来干预。

说了那么多,“高考答题卡”呢?也和鸡腿一样微不足道?无足轻重吗?

相信各位心中已有答案,那肯定不是呀,高考答卷是一位考试十余年寒窗苦读下的精华,是努力的浓缩。


笔者以为,它不是一般的有价值,是非常有价值。

谁敢说它是“不值得刑法保护”的呢?

该女生撕毁后座答题卡,撕毁的并不仅仅只是一张纸,更是承载了一位学子6年小学、3年初中、3年高中,整整12年全部心血、付出的凝结。

正是她这小小的一个行为,便可能毁掉后座考生的一生。

这种行为在刑法上显然要被评价为故意的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这种答题卡虽然谈不上数额较大,但却情节严重,严重破坏公序良俗,引发广泛负面评价。


另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同时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刑事追诉:

(一)损坏他人公私财物造成的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们认为,一张高考答题卡的价值对考生而言,可是远远高出5000元的百倍不止。

写在最后:

笔者以为,对该名女生冲动下故意撕毁后座考生答题卡的行为应当予以谴责。

这些人除考试焦虑清晰外可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心理疾病,这些可能是出于家庭、社会、学校、个人等多因素融合导致。

但是,这都不能阻碍她的行为已经踏过了国家的刑法红线,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想,小姑娘毕竟还很年轻,才18岁正在花儿一般的年龄。而且她的行为也不能说是毫无原因的故意害人,那也是她在心态崩溃下的失控举动,还是有情可原。


如果就这么给她安上个罪名未免显得太重,将影响她未来漫长的一生。

你们怎么看?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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