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创造的“五服”指的是什么,什么是夏禹的“五服制”?
相传,远古时期的华夏就已步入农耕社会,定居生活的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需要在较大的区域更多的人参与,才能更有效地兴利除害,对付自然。到了夏禹时期,正是华夏大地正在经历几百年之久的“大洪水”的威胁,人们为了各自族人的安全幸福不得不“走”到了一起。实际上,夏禹就是依靠对洪水的“共治”扩充了联盟,联合了更多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生产力以及科学的治水方法,迅速赢得了部族融合和“四姨”归顺,扩大了疆域。
大禹在亲自治水的过程中,走遍天下,对各方的地形、习俗、物产等皆了如指掌,于是禹重新将天下规划为九个州。为确保联盟中央良性运转,有效管理节制如此超大的疆域,夏禹便在九州之内制定了“五服”制度,也被称为“五服制”。按照《经书集传·夏书·禹贡》记载,帝夏禹王时期的五服,即: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为后世几千年华夏族的进一步融合和实施有效集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那么我们分别看看他们都代表了什么?
所谓甸服,就是指距离天子帝畿(都邑)以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甸服由君王直接治理并收取赋税。还将甸服分为五等。一等为,百里服纳繱禾(服繱禾草可饲马),二百里纳铚(干禾带穗),三百里纳秸(去禾秸后的谷穗),四百里纳粟(含壳曰粟,即俗语的谷),五百里纳米(谷去壳曰米)。
所谓侯服,就是甸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甸服以外距离都邑1000里。侯服君王并不直接治理,仅控制部族首领(诸侯),由诸侯定期向君王纳贡,并分为三等。一等为,百里卿大夫邑地,再二百里男爵之国,三百里(起)为侯国。
所谓绥服,就是侯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侯服之外距离都邑1500里。绥服之地只要安安定定服从君王的政教就行了,也分为二等。一等为,三百里服从文教,再二百里奋武卫。绥服区域内的各部族安定了,君王和都邑的安全就有了可靠保障,前提是侯服及甸服也同样安定,可将绥服看作是君王权力直接所及的范围。
所谓要服,就是绥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绥服之外距离都邑2000里。要服只要服从君王的文教就行,也分为二等。一等为,300里只要接受君王的文教就行了,再往外200里只需表示接受君王的刑法即可,亦为流放罪人之地。
所谓荒服,就是最外面五百里叫荒服,由要服之外距离都邑2500里,荒服不要求严格遵从君王的政教,只要按各部族礼俗进行治理就行了,也分为二等。三百里礼简怠慢,来不距去不禁,即政教之外,部族可自由便宜行事,再往外二百里不作任何限制,亦为罪人去国流放之地,较之要服流放较重。这是荒服为应是针对蛮族和化外之民制定的政策。
大禹五服制的智慧是今天的人们很难能够完全理解的,那时华夏大地正处在逐渐融合的过程,中心地区的文化先进,要靠一步步文教和“开化”,来增加周边“蛮夷”部族的认同感,最后实现融合。坦率讲,没有心怀天下之仁心,设计不出这样的制架构。五服之地,连夏都安邑500里,理论上方5000里,对大禹的时代来说也太大了。实际上荒服之地并不受帝禹节制,甚至影响力很小,夏代君王实际统治的地区应在“要服”之内为主,而绥服之内才被史学家称为禹贡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雍州、凉州、扬州、荆州。
夏禹通过“五服制”对一个超大的疆域采取了有区别的管控。即,甸、侯、绥三服,进纳不同的物品或负担不同的劳务。要服不纳物服役,只要求接受管理、教化、遵守法制政令。荒服,则根据其习俗进行管理,不强制推行中央朝廷政教。
客观地讲,正是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周边各部族与中央地区之间的文明差异,并采取“一国多制”管理方式,为四姨逐渐同化和融合留足了空间,有效避免了文明冲突。也正是这一圣贤之举,揭示了华夏民族团结、融合的典章之佐,也为其后世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国家的诞生,嵌入了“家天下”的文化基因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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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远古时期的华夏就已步入农耕社会,定居生活的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需要在较大的区域更多的人参与,才能更有效地兴利除害,对付自然。到了夏禹时期,正是华夏大地正在经历几百年之久的“大洪水”的威胁,人们为了各自族人的安全幸福不得不“走”到了一起。实际上,夏禹就是依靠对洪水的“共治”扩充了联盟,联合了更多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生产力以及科学的治水方法,迅速赢得了部族融合和“四姨”归顺,扩大了疆域。
大禹在亲自治水的过程中,走遍天下,对各方的地形、习俗、物产等皆了如指掌,于是禹重新将天下规划为九个州。为确保联盟中央良性运转,有效管理节制如此超大的疆域,夏禹便在九州之内制定了“五服”制度,也被称为“五服制”。按照《经书集传·夏书·禹贡》记载,帝夏禹王时期的五服,即: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为后世几千年华夏族的进一步融合和实施有效集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那么我们分别看看他们都代表了什么?
所谓甸服,就是指距离天子帝畿(都邑)以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甸服由君王直接治理并收取赋税。还将甸服分为五等。一等为,百里服纳繱禾(服繱禾草可饲马),二百里纳铚(干禾带穗),三百里纳秸(去禾秸后的谷穗),四百里纳粟(含壳曰粟,即俗语的谷),五百里纳米(谷去壳曰米)。
所谓侯服,就是甸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甸服以外距离都邑1000里。侯服君王并不直接治理,仅控制部族首领(诸侯),由诸侯定期向君王纳贡,并分为三等。一等为,百里卿大夫邑地,再二百里男爵之国,三百里(起)为侯国。
所谓绥服,就是侯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侯服之外距离都邑1500里。绥服之地只要安安定定服从君王的政教就行了,也分为二等。一等为,三百里服从文教,再二百里奋武卫。绥服区域内的各部族安定了,君王和都邑的安全就有了可靠保障,前提是侯服及甸服也同样安定,可将绥服看作是君王权力直接所及的范围。
所谓要服,就是绥服再往外五百里内的地区,由绥服之外距离都邑2000里。要服只要服从君王的文教就行,也分为二等。一等为,300里只要接受君王的文教就行了,再往外200里只需表示接受君王的刑法即可,亦为流放罪人之地。
所谓荒服,就是最外面五百里叫荒服,由要服之外距离都邑2500里,荒服不要求严格遵从君王的政教,只要按各部族礼俗进行治理就行了,也分为二等。三百里礼简怠慢,来不距去不禁,即政教之外,部族可自由便宜行事,再往外二百里不作任何限制,亦为罪人去国流放之地,较之要服流放较重。这是荒服为应是针对蛮族和化外之民制定的政策。
大禹五服制的智慧是今天的人们很难能够完全理解的,那时华夏大地正处在逐渐融合的过程,中心地区的文化先进,要靠一步步文教和“开化”,来增加周边“蛮夷”部族的认同感,最后实现融合。坦率讲,没有心怀天下之仁心,设计不出这样的制架构。五服之地,连夏都安邑500里,理论上方5000里,对大禹的时代来说也太大了。实际上荒服之地并不受帝禹节制,甚至影响力很小,夏代君王实际统治的地区应在“要服”之内为主,而绥服之内才被史学家称为禹贡九州,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雍州、凉州、扬州、荆州。
夏禹通过“五服制”对一个超大的疆域采取了有区别的管控。即,甸、侯、绥三服,进纳不同的物品或负担不同的劳务。要服不纳物服役,只要求接受管理、教化、遵守法制政令。荒服,则根据其习俗进行管理,不强制推行中央朝廷政教。
客观地讲,正是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承认周边各部族与中央地区之间的文明差异,并采取“一国多制”管理方式,为四姨逐渐同化和融合留足了空间,有效避免了文明冲突。也正是这一圣贤之举,揭示了华夏民族团结、融合的典章之佐,也为其后世多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国家的诞生,嵌入了“家天下”的文化基因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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