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京师妓馆分为哪些等级,其收费标准和服务态度又如何?
年前有读者私信,让御史抽空写一篇关于清代八大胡同和京师妓馆的文章,还提出要求,说最好能参考相关文献,尽量做到有理有据。

所幸手里头有很多清代史料,所以只要是清代范畴的话题大致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本期话题就来聊一聊清代京师的妓馆,参考资料为《清稗类钞·娼妓类》。
清代妓馆的大致分类情况
与明代一样,清代也有官妓和私妓之分,官妓即教坊司,其总部位于京师皇华坊,具体分为东院和本司胡同两个机构,官妓多为罪官家属组成,主要为官方服务,从事的是一些弹唱、演乐之类的低贱工作。
私妓主要是指分布京师内外城的众多妓馆,俗称八大胡同,实际上胡同数量不止八个。民间妓馆属于合法经营机构,需要在顺天府登记注册,每年要向官府缴纳一定的税银。
按《大清律例》的记载,私人未经登记注册不得擅开妓馆,违者以“聚众淫乱”或“逼良为娼”罪论处,处罚的力度很大。

当时,凡是妓馆的所在地都称“胡同”,所以民间向来将游妓俗称为“逛胡同”。京师妓馆数量较多,尤其是咸丰朝以后,社会风气日烂,京师妓馆迎来了高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妓馆数量近五十家。
当然和其他行业一样,妓馆也分三六九等,一等曰“小班”,二等曰“茶室”,三等曰“下处”,四等曰“野处”,不同级别的妓馆业务人员的质量和服务态度相差悬殊,消费档次从上百两至一二两不等。
除了以质量分等之外,京师妓馆还有“南帮”与“北帮”的区别,这种分类方式主要是以地域而言的。南、北帮界限很严,素有“南不侵北,北不扰南”的说法。
从业务素质来看,南帮妓馆明显高于北帮。时人对其有评价:“南帮仪态万分,酬应周至,北帮则床第之外无他技”。

妓馆的服务态度以及收费标准
北方人敦厚,南方人精明,这是由地域特性所决定的,反映在妓馆行业同样也是如此。以服务态度而言,北帮妓馆对于顾客的态度更好,也从不以貌取人。用史料中的话说就是“恒为同等之待遇,亦不形诸面目,且不以衣饰之优劣,定游客之等级。”
通俗地说,北帮妓馆开门做生意,是持来者都是客的态度,只要是付了钱,就能享受同等的待遇。
南帮妓馆则不然,即便是付了钱,也会根据顾客的身份区别化服务,如果是达官贵人或是富家子弟,那么就能享受到超高的服务态度;如果是普通人,可能连门都不让进,即便进了也只能被冷眼相待。

管理上南北帮也有不同,北帮妓馆一般都是聘请经验丰富、五十岁左右的妇女管理馆务,业务人员与顾客的一切交涉,皆由其负责。同时规定,妓馆留客也必须向她请示,得到许可后方能宿馆。
南帮妓馆则雇佣男佣和女仆以供驱使,且房中役使之人皆为青年子弟,这些人被称之为“茶壶”。
从经营规模上来看,南北帮妓馆的从业人员不算太多,规模大的有几十人,中等的十余人,少的仅有三五人。
很多影视作品中,妓馆是一个高消费场所,动辄千金。实际上这也不符合事实,妓馆消费高固然是事实,但也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离谱。

以南帮妓馆为例,凡是第一次入馆消费的,都会以“排果席”为见面礼,且规定第一次只要给了现银,第二次就可以挂账,所以经常出现坏账烂账。
光绪后期,京师各妓馆改弦更张,不允许顾客挂账。而且也出台了相关的收费细则。若是高等级的小班,具体的步骤如下:
顾客到馆如果生意好需要排队,那么就有仆役带至小屋休息等待,谓之“坐柜房”;等到前客去后,将其引入亲室,谓之“到本房”,约坐一小时后,顾客起身付银一两于桌上,谓之“开盘子”;客人留宿,需付银八两或十二两。
中低端妓馆收费相对便宜,“茶室”级别的妓馆的收费标准大致为:

顾客如果不设宴只点果盘收费二两左右,但是不能享受弹唱歌舞的服务,这类顾客属于最低消费;如果要留宿则要额外付钱,大致在三两至五两左右。
如果是下处和野处的话,那么消费档次就比较低,一般情况下有个一二两银子也就够了。不过从清代的收入水平来看,一个成年男子岁入也就在二十两左右,去一趟妓馆所需的费用也属实不少了。
妓馆作为一个合法的行业,同样也有一些行业规则需要遵循。京师妓馆中多从业人员有两条硬性规定。
第一条规定是不许与伶共宿,伶是指从事唱戏的人员,一旦与伶共宿,那么就会被赶出妓馆,此后也不得从事本行业;

第二条规定是不得与阉人共宿,若共宿则会被同行和顾客“贱之”,同样也会被赶出妓馆不得从事本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