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老人摆摊卖菜挣21元,被处罚11万,这样的处罚丢了谁的脸?

我不知道大家看到这样的报道会如何感想?在河南很多地区,老人没有退休金,不能说因为年龄到了,就不出去挣钱了。

这位洛阳的老人想着自己去批发市场批发一点蔬菜,骑着三轮车卖菜挣个零花钱。

谁知道这些菜总共挣了21块钱,遇到了相关部门检查,谁知道自己批发的生姜,菠菜,青椒农药残留超标。

售卖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就会受到处罚,结果这位大爷被罚款55000元,然后追加罚款55000元,总共罚款110000元。

11万元的巨款,对于老人来说,根本没有能力去支付罚款,你想,老人没有挣钱的能力,也没有退休金,平时卖个菜,挣个几十块钱,养活自己都费事,哪里有多余的闲钱。

看到老人拒绝缴纳罚款,于是罚款单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看,也是觉得这罚款不符合常理,人家盈利才21块钱,你上来就罚款11万元,明显收益和惩处不对等,于是法院就驳回了行政机关的申请,行政机构不服,我们罚款有依有据,符合相关政策的决定,于是申请二审,二审法院驳回复议申请。

网友有话说:就会欺负老实人,有本事找源头,农药残留问题是因为老大爷吗?既然蔬菜是批发过来的,批发市场没有受到监管抽检吗?这大爷一辈子能挣11万吗?

还有的网友说:卖菜的罚11万 卖日本核辐射食品的罚1w!这是什么操作,

这是我见到的法院最公正的判决!法律是无情的,但裁决可以有温情!

对于地摊经济。

李克强说,国家是人民组成的,人民好了,国家才能好。

靠每个人的奋斗,大家都好了,国家就更好!

地摊经济、小店经济是就业岗位的重要来源,是人间的烟火,和“高大上”一样,是中国的生机。

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活起来,生存下去,再发展起来,国家才能更好!我们会给你们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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