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拖欠孩子抚养费,贵阳这对夫妻闹上法庭,法院是这样处理的……

离婚后前夫一直拖欠抚养费,贵阳单亲妈妈诉至法院,家事庭调解员会如何调查事情,进行调解呢?一起来看今天的《司法档案》。

离婚后男方拖欠孩子抚养费

贵阳市的蔡晓琳(化名)和徐文斌(化名)2009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婚后,蔡晓琳,因为无法忍受丈夫长期因为生意应酬半夜才醉酒回家,甚至夜不归宿,向徐文斌提出离婚。两人在2013年6月商定了离婚协议。

之后,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徐文斌按照约定把房子过户给了蔡晓琳,并一直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2016年7月,徐文斌突然开始拖延抚养费,每月都要蔡晓琳再三催促,才会给钱。

徐文斌:我这段时间有点紧张,公司可能开不下去了,娃娃生活费能不能缓哈,下个月我再给你转。

蔡晓琳:2500块钱你都喊紧张,你以前喝一晚上酒都不止这钱,你讲实话!是不是她不准你给娃娃打钱?!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

女方向法院起诉

原来,徐文斌在和蔡晓琳离婚后,组建了新的家庭,近来刚诞下一个女儿,在蔡晓琳看来,徐文斌突然拖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定是受到现任妻子的管束。于是她坚持要徐文斌按时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可是,在几次争吵之后,徐文斌直接拒绝了再支付抚养费。于是,蔡晓琳以儿子的名义向南明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徐文斌支付抚养费。

南明区法院在接到蔡晓琳的诉讼后,决定先把案件转交家事庭。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法官 杨曲: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组建了专业的审判团队,择优聘请调解员、调查员20名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和调查。

家事法庭调查调解员着手负责该案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永瑜,2017年9月受聘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查调解员。在接到南明区法院指派后,开始着手负责这一起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律师 李永瑜:接手案件以后,我们首先对当事人的生活状态进行了解,着重是对男方的支付能力进行了解。

男方应履行支付义务

经过李永瑜律师调查,徐文斌的公司确实已经因为亏损关闭,现在他刚刚重新应聘工作,进入企业上班。通过核查,徐文斌的工资流水账户,徐文斌如今确实没有能力继续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

李永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支付抚养费,那么男方就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现在由于客观原因男方无法再支付过高的抚养费,那么男方就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支付义务。

之后,李永瑜律师劝说徐文斌,抚养费关系到孩子的生活、健康、教育等方面,父母关系出现问题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抚养费一般按照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月总收入20%至30%来确定。徐文斌现在每月收入在5千到6千元之间,建议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徐文斌表示同意。

“由于男方已经同意每个月支付1500元的生活费,那我们的调解重点就开始转向了女方”李永瑜说,在交流中,他发现蔡晓琳属于原则性比较强的人。

李永瑜:她认为既然当时男方承诺了每月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那么现在就应该兑现,而且女方还带有当初离婚时的负面情绪,所以她认为男方现在就是有钱不愿意支付。

李永瑜通过调查了解发现,虽然徐文斌和蔡晓琳因为抚养费一事闹得很僵,但是徐文斌依然坚持每个星期都去看望孩子。这说明他对孩子的关爱并没有减少。

李永瑜:我们着重从情感和父母责任方面来感化女方。也请女方不要把离婚的负面情绪灌输给儿子。

经过长时间的劝说和疏导,蔡晓琳同意与徐文斌面对面的进行交流,在调解员的现场调解下,两人终于互相理解,达成了共识。“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调解书的效力就等同于判决书”李永瑜说。

律师提示: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记者:范良玉 伍君

本节目根据真实案例拍摄 片中角色由演员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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