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矛盾迎刃而解?看杨静的调解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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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街街道地处乌鲁木齐市老城区,辖区各种家长里短的琐事剪不断、理还乱。不过,这些难题,在杨静这里总能迎刃而解。
杨静是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司法所所长,3月1日,记者走进和田街司法所,探寻她的调解技巧。
“首先要让居民的诉求有处说,说了有处办。”说到调解技巧,杨静提到了和田街司法所于2023年11月成立的睦邻调解室。

2月29日,杨静给辖区商户进行法治宣传。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摄
2023年11月28日,某小区居民陶先生怒气冲冲地来到和田街街道司法所,一进门便扯着嗓门说:“杨所长,今天这事你来评评理。”
杨静赶紧将其请进睦邻调解室,让他有话慢慢说。在调解室温馨的氛围下,陶先生喝着茶,说出了自己的烦心事。
两个月前,他租了艾先生在钱塘江路的一套住房。签合同的时候,艾先生保证这套房屋冬季室内温度能达到25摄氏度左右,结果寒流来袭,房屋内温度只有15摄氏度左右。
“这么冷根本没法住,沟通了几次艾先生都没有解决,我实在没办法了。”陶先生说。
了解情况后,杨静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可是双方都认为对方违约,不愿退让。
“大冷天,你愿意住在只有15度的房子里吗?”杨静劝说艾先生换位思考。
另一边,她给陶先生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艾先生确实无法解决房屋温度问题,那么解除合同对大家都公平。”
最终,双方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艾先生退还了陶先生剩余的房费。
“调解中,不仅要劝双方知退让,还要适时提出合理的方案,确保各方权益受到的损害最小化。”杨静总结道。
“当然,并不是所有纠纷都能通过说理来化解,还要有准确的法律依据,才能让当事人信服。”杨静又举了一个例子。

2月29日,杨静到辖区居民家中走访。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摄
1月2日,李某与朋友在黄河路一家欢唱厅唱歌结束后,因酒水消费问题与商家未达成一致,未付费就准备强行离开,结果与保安张某及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拉扯期间,李某多处肋骨断裂。
杨静了解事发经过后,张某称,李某消费后不付钱,他是在阻止李某等人吃“霸王餐”,没有错;而李某称,欢唱厅价格不透明,让他们拿出价格依据却被打,自己才是受害方。
发现争议较大,杨静决定先普法。她向双方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和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理清了消费者及商家的过错和责任。

2月29日,杨静在辖区进行法治宣传。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摄
说清法理,李某和张某均承认了错误。杨静提出解决方案:李某消费不付钱有错在先,但张某在未了解情况下动手打人,存在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所在的欢唱厅承担。同时,她提醒欢唱厅负责人,欢唱厅应对消费产品进行公示,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欢唱厅负责人和张某同意承担李某的后续治疗费用,并承诺今后依法经营。李某也付清了当日消费的金额。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2年来,杨静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0起以上。2021年10月,杨静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2022年12月荣获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