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评议+当庭宣判,遍地小“阳”人下,合议庭法官这么办案!

12月16日,津南法院立案庭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适用普通程序,高效审结一起买卖合同案件,合议庭在审理程序终结后,采用在线方式对案件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后津南法院第一次运用在线方式评议案件,充分保障第一波疫情放开冲击期间的案件审理效率。

杨某与杜某买卖合同案件,原定于2022年12月16日开庭,可近期受疫情放开的影响,合议庭中两位法官均在开庭前几天确诊“阳性”,只得居家办公,合议庭决定选择在线方式开庭。庭审结束后,考虑到年底将近,当事人的胜诉权急需保障,如果等到合议庭三位法官同时现场评议,还需要一定时间,故审判长决定合议庭当即进行在线评议。合议庭成员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发表意见后,形成了一致意见,并决定当庭宣判。“我没有想到,开庭当天我就拿到了判决,法官们身体不舒服还这么认真办案,太不容易了!”胜诉的杨某不禁感叹。

在线评议是上述意见中新设立的一种合议庭评议案件方式,让合议庭能够运用信息化办案手段提高合议庭运行效率。本案是在合议庭客观上无法实现现场评议的情况下进行的,面对第一波疫情放开冲击,法官无法现场办公的时候充分应用“智慧法院”成果,实现案件“不停摆”,回应当事人对案件高效办理的需求。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本案合议庭严格按照上述意见规定的在线评议程序和途径进行,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评议过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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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立案庭 刘永攀、田常旺 | 出品:津南法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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