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的摄像头?实时抓拍“开霸王车”闯红灯 成都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了解一下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一辆行经机场南线的大货车,因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被举报,原本司机还抱着侥幸心理不会被发现,但他不知道,这一幕,早就被路过市民和司机拍了下来。
3月26日,距离“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功能上线已近三周时间,成都东部新区街头多了许多“行走的摄像头”,人人都可参与交通违法监督,抓拍后在线举报。目前累计注册用户已达15000余人,共收到线索举报800余条,有效举报线索350余条,共发放奖励5000余元。

什么是“掌上电子眼”?
26日上午,成都东部新区西一线与公园大道交叉路口,市民李先生(化名)看到一辆运渣车从路口飞驰而过,因车身存在明显的加装栏板问题,李先生拿起手机,拍了一段视频,并且传到网上在线举报。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正在使用的就是上线不久的“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功能,而这一功能的初衷,实际上是通过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交通违法举报,达到交通违法查处不留死角、全覆盖,也旨在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东部新区道路交通违法治理中,达到了安全交通环境大家共同维护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坚持以公安主动警务为引领,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突出科技强警作用,探索建立“平安之眼”警民同盟。
该分局针对群众对辖区交通秩序投诉和反映比较突出的情况,把发动群众加强交通违法整治作为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实施“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机制,积极延伸交通违法监督触角,营造了人人参与交通违法监督举报的浓厚氛围,为创建文明平安出行交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3月24日上午10点过,车牌号川Axxxxx牌重型货车在成都市东部新区机场南线因未靠道路右侧行驶,被群众通过“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在线举报。
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经对车辆信息和交通违法事实核实后,立即传唤车辆驾驶员到分局接受调查处理,该车驾驶员对群众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分局交警支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当事违法驾驶员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哪些行为可在线举报?
大货车、摩托车被列为重点车辆
有了“掌上电子眼”,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举报呢?
据了解,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对重型运输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违规超载、闯红灯、面包车超员、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常态化整治,积极为辖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而“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是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为了解决东部新区地广路多、交通形势严峻,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交通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盼推出的综合整治交通违法乱象、营造良好交通环境的一项创新举措。
如何使用?
举报有奖10元—2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于2021年3月8日正式推出,在东部新区的居民,可以关注“平安东部新区”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平安之眼”,进入“掌上电子眼”,进行“注册登录”后,可对“重型货车不靠右侧车道行驶”“机动车闯红灯”“客车、面包车、客运三轮超员搭载”等6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在线举报,也可长按或扫描“掌上电子眼”小程序识别码进行有奖举报,举报成功者可获得相应的微信红包奖励。

市民展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收到的奖励界面
需要注意的是,广大市民在举报、上传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证据时,需要提供一段不低于10秒钟的清晰视频,能明显反映道路特征和机动车全景特征、驾驶室特征、号牌号码信息,清晰反映客车、面包车、客运三轮摩托乘坐客人数情况,否则视为无效视频信息。
当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接到市民的举报视频后,将进行后台审核,审核通过的视频将分交通严重违法行为、交通轻微违法行为、交通违法主体不明类等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达不到交通违法处罚的违规情况,“掌上电子眼”后台系统将向驾驶员推送交通安全教育提示信息。
记者了解到,“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推广至今已有三周时间,累计注册用户15000余人,共收到线索举报800余条,有效举报线索350余条,发放奖励金额5000余元。通过该小程序的推广和运用,之前交通乱象突出的主要干道交通秩序已初见好转。下一步,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还将对“东部新区掌上电子眼”功能作进一步完善,将相继推出道路交通隐患举报、违法行为分析研判等系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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