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场吗?|融媒问政·市民关注

【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留言】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协议归其中一方,后续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吗?

【部门回复】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协议离婚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不属于当事人单方申请情形,应当由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如民政局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中,记载有委托另一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约定,受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原件)、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注:贵阳融媒问政主页已开通留言反映功能,网友可点击贵阳融媒问政头像进入主页,点击主页下方菜单栏“我要问政-反映问题”即可。如图所示:

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杨林波

一审:冉雨生

二审:宋培璐

三审:刘昶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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