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复员的军官都是些什么人?

作品声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军官复员由来已久,它是根据当时特殊的环境,特殊的情况,制定的特殊政策和文件规定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解放军有三次成规模地实施推行军官复员。

第一次是全国刚刚解放,军队庞大。1950年4月,军委提出精简整编,军官首当其冲,当年复员军官就达23.9万余人。

第二次是1969年至1975年,这段时间“政治挂帅”,原因特殊,全军约有41万余名军官陆续选择了复员。

第三次是1993年至2000年,这时期国企改革,军委为了减轻地方政府的安置压力,探索性地在1993年度试行军官复员《试行》文件,到2000年底有2.3万余名军官选择了复员。

这个《试行》文件,对经济大潮冲击下的军官复员待遇,估量不足,缺乏预见性,总的来说是失败的,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大部分复员军官也成了这个《试行》文件的“试验品”。当然,也为后来的自主择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那么,读者会问:军官选择复员大都是些什么人呢?我就拿1993年至2000年的复员军官来说吧。

一是职务偏低的人

这批复员的军官中大部分都是15年以上军龄,且年龄较大,职务也偏低,行政职务上不去,技术职称又评不上,转业回地方安置也不会满意;

二是不安于现状的人

一些年轻有事业心、有奋斗目标的军官,不安于部队“升职”加薪的现状,总想复员回地方一展身手;

三是赌气有情绪的人

一些军官看着能力比自己弱,水平比自己低的战友,被提拔重用,对某些领导心存不满,但也无可奈何,赌气之下选择复员,另谋生路;

四是有一技之长的人

一些在部队长期担任军医、机械助理、工程师等无职无权的军官,认为自己有专长,有技术,选择复员在社会上奋斗更有价值;

五是违法违纪受处理的人

极个别军官在其位,不谋其政,贪污腐化,个别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受到部队惩处的,不便于地方安置。

军官复员,它牵涉到社会上的方方面面,上上下下,或多或少的影响个人的婚姻、事业的成败和家庭幸福的指数,希望现役军官在选择复员时,深思熟虑,全面衡量,优势弊端,千万不可情绪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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