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免征?如何申报?】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 如何免征?
免征期限:2020年1月1日 - 2020年12月31日,优惠期间是指【费款所属期】;
行业限制:无。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
2. 如何申报?
(1)申报: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选择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2)已缴可退:公告发布前已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3)减除项目填写:正常填写减除项目部分,按减除后的应缴费额予以免征。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 如何免征?
免征期限:2020年1月1日 - 2020年12月31日,优惠期间是指【费款所属期】;
行业限制:无。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
2. 如何申报?
(1)申报: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选择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2)已缴可退:公告发布前已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3)减除项目填写:正常填写减除项目部分,按减除后的应缴费额予以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