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买卖宅基新规定,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有宅基不可再买,切记

近日我们这里村委会发了住宅买卖新规定,凡二零二五年以后再出现农村农户买卖宅基地,必须按新规定执行了,违反新规定,会被视为买卖合同无效,不被法律认可!
那么,对于新的农村宅基地买卖活动,卖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出售宅基地?买方又该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购买宅基地呢?大家往下看,听我具体讲一讲!

如某村王某有老宅一处闲置,他欲出售,而本村张某听说后来谈价格,有购买意向,但张某家目前有宅基院落,有一个儿子在县城工作,户口已在县城某单位,那么王某如果把宅基卖给张某,就是无效买卖,即使买卖双方签了合同,也不会得到乡镇土管部门的认可,因为张某违犯了一户一宅的规定!
如果王某出售宅基,又有同村李某有购买意向,因为他家儿子急着结婚盖房,又没有多余宅基,这样王某就可以把宅基出售给李谋,但是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签书面协议时必须请村委会人员出面作为见证人!
携带户口本和书面协议到乡镇土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而王某须把原来发的宅基使用证上交乡镇土管单位!
同时,卖方出售宅基地,必须保证自己家有房屋院落,即必须自家有住处,另外买卖合同手续要经过乡镇政府盖章才能生效,反之的话,是无效的!

末了归结一句话,一户一宅是关键,真正需要才能买!
朋友们,您若有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想法,是该仔细了解一下相关新规定了,要不真的会吃亏了!
我是陋室居士话人间,一直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