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析婴儿互换事件中两婴儿被偷换而非错换暨姚策错过自己全部生日

开封淮河医院29年前婴儿互换事件中两婴儿之一,郭杜家于92年6月16日在开封淮河医院“剖腹产”出生的姚策,生母是杜新枝。据悉姚策是其第三胎,第一胎是年长姚策约六岁弱智患病姐姐,第二胎夭折,还有说法策为第四胎,第三胎是宫外孕。

报悉郭杜家于95年8月23日在驻马店用于93年8月18日在驻马店计生委申请办理到的二胎准生证,申报了被杜新枝于92年从淮河医院出院时被院方医护人员以其亲生子名义姚策交给其抱回家的非亲生子郭威于95年6月15日出生的户口。

从这里可以看到两个蹊跷的地方,一是申报郭威户口所用的出生证是驻马店计生站于95年给出的,二是郭杜家既没有用其92年亲生子姚策的出生证,也没有用姚策的出生日期92年6月16日作为以姚策名义抱回家的郭威的生日,用的却是郭威自己的生日日期,只是晚报了3年,以1995年代替了1992年。也就是说最晚这个时间郭杜家似已知道身边的郭威不是亲生子姚策。

疑问:

1)既然郭杜家92年从淮河医院抱回的是顶着自家亲生儿子姚策名义的郭威,为什么不使用姚策在该院的出生证明和出生年月日?如何恰好知道以姚策名义抱回家的郭威是生于6月15日而不是应该用姚策在医院的生日6月16日?

2)在郭杜家长大的郭威到底是哪年在哪里出生的?在95年为“95年出生”的郭威申报户口时用的来自驻马店计生站的出生证是有效证件吗?95年出生的郭威是在驻马店计生站出生的吗?92年在淮河医院出生并以亲生子姚策名义抱回的郭威与95年出生的郭威从人到证件证明是统一的吗?为什么不统一?

据称在1992年到1995年三年间,郭杜家在杜新枝从淮河医院生子出院后没有回生子前的居住地,而是不顾天气炎热,条件艰苦等限制,去了郭的老家兰考县的乡间,并在那里靠开一家小百货店为生。

据悉初期还曾向家乡传音说,他们的92年孕期婴儿已夭折,并由杜新枝父亲陪同家乡相关工作人员远程驱车赶到兰考的住地证实,这个92年孕期婴儿或许意指被当作姚策从淮河医院抱回的郭威。三年后的1995年,郭杜家对外称郭威刚刚出生于驻马店计生站,而郭威自1992年6月被郭杜夫妇从淮河医院抱回家后,没有证据显示其没有与郭杜在一起生活。然后用93年在计生委申办的准生证加计生站开出的95年出生证申办了郭威的户口。

疑问:

1)郭杜家带着郭威从1992年6月下旬到1995年5月的确有三年时间生活在郭的老家兰考县乡下吗?期间郭杜家外传92年孕期婴儿夭折是指这个92年的郭威吗?还是另有其人?杜新枝父亲与其家乡某工作人员长途驱车兰考证实的死婴是不是指同一个婴儿?哪家机构出具了死亡证明书?依据是什么?

2)92年生人郭威如何可以再次获得驻马店计生站95年生人的出生证明?

3)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92年出生的郭威被淮河医院以郭杜家亲生子姚策的名义让郭杜夫妇抱回家,随后被报死亡并被有关工作人员证实,随后由某机构出具了死亡证明。93年郭杜家以家中仅有一智力发育障碍的女儿为由,在驻马店计生委申请获批得二胎准生证。95年在驻马店计生站的帮助下,92年生人郭威,此前于92年同年以亲生子姚策的名义被死亡后,此刻获得再生资格,并由该计生站出具了郭威的95年出生证。两证合一,终于在郭威被抱回家三年后,于95年8月为其在驻马店申报了户口。由此,郭威正式获得了生命的存在合法性。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里小郭威若出现意外无需向任何机构报告?


如果上述推断与事实吻合,那么的确可以断定,郭杜家事实上早清楚,其夫妇92年离开淮河医院时抱回家的不是杜新枝在该院产下的亲生子姚策,而是非亲生子郭威。这与涉及换婴事件的两家各自在认亲前后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相关言行举止也是基本上一致的。

从已知信息看,互换婴儿事件中的另一方姚许家,始终把抱回的非亲生子姚策误以为是许敏在医院生下的亲生子郭威在抚养,并丝毫不曾对姚策的身份有过怀疑。直到姚策病重,在许敏夫妇准备割肝移植救子需要配对检查时,才发现他们并非姚策的亲生父母。

综合前面的情况和分析可知,郭杜家是在知道郭威并非其亲生子姚策的情况下抚养郭威长大的,但希望郭威如同亲生子一样在身边长大并且以后也能随侍在左右。

从两方对外披露的医院信息知悉,在郭杜家长大的郭威的确是92年6月15日在开封淮河医院出生的,但其生母是许敏,并不是杜新枝。这一点还于28年后的2020年被DNA技术检测予以证实。在整个验证过程中,据报郭杜家没有给予积极配合和帮助,态度与言行有明显不合常理之处,让人高度置疑其极力迴避及抗拒的动机。这一情况后来也被双方证实,尽管各有表述。

29年前两家在淮河医院的生子经过大概如下:在92年6月,郭杜家的杜新枝和姚许家的许敏先后来到淮河医院生产。杜新枝据悉当时名叫杜萍,比许敏约先一周左右到医院候产。许敏是军嫂,于6月15日(农历5月18日)赶到医院,下午17时左右头胎“顺产”生下郭威,健康,3500克。许敏丈夫军人姚师兵因公务次日下午赶到医院。在16日上午,淮河医院产科第一台手术提供給了杜新枝进行“剖腹产”,11点左右生下姚策,亚健康,脸上有红点,3200克。

与迟至6月24日离开医院的杜新枝相反,许敏产后数日于19日前后先离开。姚许家夫妇在离开医院时被院方医护人员允许其抱走的不是许敏在该院产下的亲生子郭威,而是非亲生子,杜新枝的儿子姚策。这个误抱等到28年后才被证实。当时被姚许家以亲生子郭威名义带走的姚策,是因母婴相传乙肝病毒的携带者,离开时称重3200克。稍后许敏帮心目中的亲生儿子郭威,实为其非亲生子姚策办理户口时,确实是以其亲生子郭威在医院的生日日期92年6月15日作为了姚策的生日登记的。后面郭杜家抱走了许敏的儿子郭威,详情前面已有介绍。

至此,在淮河医院的作用下,上述两家各自误抱了已经互换的婴儿回家。从两家去办理户口登记的过程可知,姚策本人生日的真实日期实际上被两家以各自认为正确的选择无视了。

因此,姚策在认亲前过的所有生日实际上都是在郭威的生日日期6月15日。而郭威过的生日令人诧异地都是用了其在淮河医院的确切生日日期,而不是根据正常逻辑推理应使用杜新枝自己的亲生子姚策在淮河医院的生日日期6月16日。

疑问:

1)郭杜夫妇误抱郭威离开医院时,郭威有称重吗?是多少克?姚许夫妇的亲生子郭威出生时3500克,离开时称重为3200克,实际上抱走的是姚策,而姚策生下时就是3200克,许敏与郭威母子均健康,仅从体重看,医护人员凭经验对此不会有疑问吗?任由应可能被发现的“错抱”继续?杜新枝与姚策母子身体都不是十分健康?那么后离开的姚策,实为郭威,被郭杜夫妇抱走时若出现体重猛增的现象,不会因此产生同样的问号吗?

2)29年后的今天已明确,当初许敏和杜新枝的确是各自抱错了对方的孩子回家。那么是在1992年6月15日和16日及以后的数日中的什么时间?又是谁促成了在淮河医院期间的郭威与姚策两个婴儿间的互换?也即若婴儿互换确实是因为所谓“错抱”造成的,最可能发生的是在哪一天及什么时间段?目前看来,可以选择的范围并不大,最有可能发生的是在郭威被许敏生下后不久。当天晚上还没有,因为当时姚策还没有出生。也有说法指姚策是14日出生的,因为杜新枝曾说16日是其剖腹产后第三天,是口误?是有意搅乱?还是真实情况?尚未被证实。与后面要提到的许敏回忆不吻合,医院的现有记录暂时也不支持姚策14日出生这一说法。若真如此,许敏的亲生子郭威则是碰巧成为了嫌疑人的偷换对象之一,但更证明这是一个涉嫌内外勾结的偷换婴儿事件。据许敏回忆,她在生下郭威后看到了孩子一眼,由于产后有些疲倦,印象有些模糊。按理说,那时的许敏健康年轻,身体机能好,不至于完全疲倦不堪,而一支非同寻常的安定在此前后助力了,因郭威是其第一胎,没有经验,加上对医院的高度信任,尽管对孩子的第一眼印象不深,但还是认为后来看到的孩子与第一眼中看到的孩子不太一样,但因看到孩子身上的标识,没有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要注射安定这一针?这可以被认为是某些人此前的预谋在此刻正式启动了吗?而等丈夫姚爸第二天赶到医院时,能看到的孩子很可能已经是调包后的非亲生子姚策。即使再不经意的男人,对两个体重,块头,脸形,质泽差别明显的婴儿还是可以识别并记忆的。尤其对自己儿子的第一眼应该会印象深刻。一旦被识别再动手脚难度加大,后果很严重,相关作案嫌疑人或许不敢冒这样的风险拖到后面的数天之内再以“错抱”的名义“偷换”。这或许因此杜新枝的剖腹产手术被紧接着安排在16日上午第一台。是不是颇有些争分夺秒的感觉!不禁让人意味深长。还有,据介绍杜新枝的婴儿在腹中已有超38周,且有脐带绕颈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应及时进行剖腹产,尽管如此,却在医院续待产长达一周。更有信息称,院方对许敏的待产婴儿竞也给出有脐带缠颈的诊断,那许敏是不是应该也剖腹产?还是为准备调换即将出生但又有可能不顺利的姚策埋下伏笔?不得不让人联想,涉嫌的相关专业且有经验的人员做事的考虑周全!

3)姚策和郭威两个婴儿除了先天遗传造成的一定程度身体外形差异外,产妇生产方式也不一样,健康状况不一样,需要进行的医护不一样,但后续用药中竟然是用对了。都是受过训练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在旁边,这说明了什么?是一起内部有预谋而且专业的团伙操作,还可能涉及到少数被蒙蔽的同事?

4)根据当时的两个婴儿的差异性以及对婴儿管理方法与程序,再看看被怀疑因工作疏忽而无意间“错抱”可能性有多大?仅仅是因为如某公告中声称的,婴儿们因用统一襁褓外加圆牌标识加上管理混乱而造成了“错抱”吗?即使偶然疏忽产生“错抱”也得不到及时纠正吗?两个家庭的产妇和婴儿分别在医院里停留的时间并没有几天?每天无论是对产妇还是对婴儿都进行哪些医护和日常管理及登记?流程记录情况如何?都有谁同时和分开见过两个婴儿?同时间段还有哪些婴儿?据悉屈指可数。至此可以推断,鉴于人的识别与记忆能力,如果发生”错抱“只可能发生在许敏尚未完全清醒及姚爸等亲属看到婴儿第一眼之前。中途发生“错抱"可能性极小,且会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还有,近期有当年在同时间段也在该医院生育的网友提供信息,该医院当时新生婴儿有腕环识别标志,有图片,且用了自带包被,这似乎和许敏的回忆吻合。但与有关公告不符。何故?

总之,当初产妇和婴儿在医院时各种细节都可以一一追问回忆,相互佐证。29年时间并不长。


目前尚不知道嫌疑对象医院有关医护人员出于什么原因或者利益交换目的把姚策当作郭威交给了始终被蒙在鼓里的许敏夫妇,而又把郭威当作姚策交给了郭杜家。抱走郭威的郭杜夫妇,有众多旁证显示他们早就知道抱回的是郭威,不是亲生子姚策。而且无论在抱走时还是抱走后,他们对此非但没有任何异议而且相当长时间里在极力试图掩饰。

如果郭杜家的确是在清楚的情况下知道以亲生子姚策名义抱回的是非亲生子郭威这一推判完全属实,那么意味着他们实际上也早已知道亲生子姚策此时已跟姚许家去了九江。这就不难理解郭杜家后来安排专程去九江观光拜佛的行为。也不难理解在视频里显示出的,认亲后姚策有一次闲聊时突然询问其亲妈杜新枝:“分离28年期间有没有想过要找一找这个亲生儿子?” 她下意识随口答道:“因为工作太忙了,没有时间……”。更可以理解92年产后离开医院带着非亲生子郭威没有马上回产前居住地,而是有三年时间呆在生活条件比较艰难的郭爸的老家,兰考县乡下,又在三年后离开那里。期间为进一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有在家乡曾放出92年孕期婴儿已经不在的风声,并让杜父陪相关工作人员长途跋涉证实,且办理婴儿死亡证明的心理考量。最后把92年出生的郭威以种种名义和手法推迟到95年出生,95年申报户口。

一定的关系网和较强的个人活动能力,加上当时地方上管理失控为这一切无序进行带来了可能。

疑问:

1)这些证据与线索在相当程度上是不是可以旁证,郭杜家从一开始就知道92年从医院以亲生子姚策名义抱回的不是姚策,而是非亲生子郭威?

2)名义上推出92年生人郭威于95年再出生是罩眼法?是担心被发现?

3)凡此种种,众多细节和疑问。可以以时间过去较长作为原因一带而过吗?不需要进一步追查核实吗?

其实,任何试图掩盖某一特定事物的言行举措总会留下新的痕迹。


在错误的日子里庆祝自己的生日或许从来没有影响过姚策认亲之前过生日时的快乐。姚策或许也曾希望一切能停留在一年之前状态同时拥有健康的身体。自小姚策的生日都是在6月15日这一天过的,即便是他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生日也是如此。2020年重新认亲后,两家在上海团聚并为郭威和姚策共同庆生,时间在6月15日。生日聚会上的姚策看似也是快乐的。此时,以帮他治病为契机最后找到了亲生父母。

在29年充满幸与不幸的极具戏剧性的振荡人生中,从度过庆祝他人生中最后一个生日这一刻开始,实际上他又多了一个不幸。这不仅仅是因为英年早逝,丢下娇妻幼儿;不仅仅从出生后不久就离开了亲生父母,尽管养父母也给予了非同常人的厚爱;不仅仅因为在出生时医护人员的失责甚至犯罪而错过了从小消除因母婴传递而埋下的病魔隐患最佳时机等等。这个不幸是姚策从来没有在正确的日子里庆祝过自己的诞生,今天不知道他生前有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这个不幸在有些人眼里可能显得微不足道。

或许有那么一刻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却因为不得不提前离开而等不到这一天了。这是悲剧人生中的又一个遗憾,但愿这个遗憾能成为一把钥匙,有助于开启他生前一直渴求了解的自己人生真相之谜。

互婴事件中的两个主角,郭威与姚策。涉及到一系列矛盾迭出的出生信息和疑问。92年出生,92年的出生证明,92年的户口登记,92年的死亡,92年的死亡证明,93年的准生证,95年的出生证,95年的户籍登记,实际上却是92年出生。谁生了?哪里生的?如何生的?谁死了?哪里死的?谁再次出生了?哪些依据?哪些证明?哪里申请并登记了?各种依据的逻辑性?合法性?

已公开的警方和大学的公告只涉及到其中的极少一部分信息和答疑。

呼吁异地及由另一个层级的司法部门介入并进一步深入调查。相关官员和领导应该主动迴避。共同为社会惩恶扬善,为人民伸张正义,为河南为国家树立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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