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交警:怎么又是你!

2025年2月18日·第34期

驾驶人您好,请出示一下驾驶证

“我......我没有驾照!”

普通人被公安机关

打击处理后会吸取教训不敢再犯

然而铤而走险的人却仍然存在

今天说的这位

可能中了无证驾驶的魔咒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那就送你去拘留所

案例回顾

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逸。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调查该起案件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是交警大队的“常客”,曾2次因无证驾驶被处罚,加上这次是第三次无证驾驶,中宁县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李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给予李某拘留十八日,罚款三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小编有话说

安全出于警惕,事故源于麻痹。违法行为人李某的一系列操作,说到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车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考取相对应的驾照是最基本的要求,驾驶人未经相关科目的学习,盲目自信上路驾驶车辆,宛如一颗“移动炸弹”,害人害己。所以,想开车上路还是老老实实去驾校报名学习吧!

普法小课堂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持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

也是对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保障

无证驾驶缺乏专业培训

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严守安全防线 切勿心存侥幸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

敬畏法律 文明出行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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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宁交警:怎么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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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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