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晚期,中国人被“卖猪仔”、“卖猪花”到国外受苦的悲惨往事
清朝晚期,随着列强的入侵,整个中国内忧外患。腐败的满清政府对外软弱无力,对内却不断盘剥百姓,致使民生凋敝,普通的民众生活陷于困苦之中,找不到出路。这时候,就有一批专门做对外输出劳动力生意的所谓“招工馆”,利用当时国人急于摆脱贫困的心理,诱骗大量的中国劳工到东南亚、南洋、美洲等地,从洋人那里赚取佣金,俗称“卖猪仔”。在李钟玉《新嘉坡风土记》有写到:“二十年来,西人开垦招工,傭值顿贵,于是贩卖人口出洋者,名曰卖猪仔。”

贩卖猪仔的“猪仔馆”,大多开在沿海等地,比如广州、汕头、厦门等,以方便他们用船将中国劳工运往海外,开“猪仔馆“的则是“猪仔头”。在这些猪仔头的嘴里,国外到处是黄金,只要到了国外,就可以很快致富,由于当时的国人大部分都没去过国外,加上看见这些猪仔头衣着光鲜、穿金戴银,于是就轻信他们的谎言,签下跟卖身契一样的所谓的“合同”,等上了船后,才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

广东江门有个叫陆佑的年轻人,出生贫苦,听信了猪仔头嘴里“国外遍地是黄金”的谎话,于是签下了合同,被带上了开往南洋的船。上船之后,就被丢进船舱,门口有大汉拿着木棍把守,这才知道上了当。跟陆佑同船的,约有两百个左右的中国劳工,分别被运往不同的地方,一旦有人反抗,他们就会遭到毒打,比如“小刀割肉”、“吊起脚趾或手腕,用棍棒连续打头”等,最终在一番折磨下,陆佑被卖到了马来西亚。

像陆佑这样的中国劳工一到国外,就会被拉去做挖煤、淘金、修铁路等这些特别辛苦的工作,由于工作时间长,起早贪黑,吃住条件都特别艰苦,再加上人生地不熟,思念家乡,大多数人很快就熬不住想要回国,但都被洋人买主用残酷的手段毒打、虐待,最终只能屈服,很多人就此客死异乡。

由于当时世界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大发展,国外需求的劳动力越来越多,起初一个中国劳工卖猪仔的售价大约在十二三块钱,再由洋人转卖给国外买主则能翻十几倍。后来随着对中国劳工需求量越来越大,中国劳工的价格也逐渐涨到了每个三十块钱,甚至更高。在暴利的驱使下,光用诱骗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一些“猪仔头”干脆直接用绑架的方式贩卖猪仔,这已经是妥妥的人贩子行为。

比如《鸦片战争后的中英抗争》中,就记载了一个叫蔡亚松的人贩子。他本是广州西关卖水果的摊贩,由于五官长得有点像洋人,于是当上了猪仔头,与洋人做起了贩卖猪仔的生意。他多次潜入内地,绑架青壮年劳动力,把他们拉到“猪仔馆”,再由从事贩卖中国劳工的洋人,用大船载到东南亚或美洲等地去卖给当地的洋人买主。

跟蔡亚松这样单枪匹马不同,有些人贩子隶属于当地的恶势力帮派组织,他们晚上派人在码头蹲守,一旦有青壮年经过,就直接用布袋套头、粗绳绑手,把人绑上船运往国外。甚至发展到后来,光天化日之下,也有人敢行绑架之事。弄得广州、汕头等沿海地区的百姓,日夜都担惊受怕。

到了后期,不止绑架男性劳动力,连女性也被绑架卖往国外,女性则被称为“猪花”。比如帮派组织协义堂,就专做卖猪花的生意,从1852年到1873年,协义堂一共卖出清朝女子6000人,每人可以卖取50块钱。

这时候有人要问了,这样有组织贩卖人口的猖狂的犯罪行为,当地的官员就看不见吗?其实不是看不见,是不敢管,由于猪仔馆背后勾结着洋人,而当时的清朝,已经被列强多次入侵、割地赔款,当地官员惧怕洋人,基本上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卖猪仔行为听之任之。所以,卖猪仔行为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恨洋人和一些中国猪仔头的可恶,也恨满清政府腐败无能,致使中国百姓受外人欺辱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