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开车捅人后续:徐聪聪外躲 车友丢工作家被围堵 心理学解析
文/晴姐姐说情感

01 心理学解析

“天呐,怎么会有如此冷漠、毫无人性之人呢?这群车友交的是什么朋友啊?真替曹某某感到不值!”刚刚,“小米SU7车主硬刚摩托车”最新后续:疑似拱火者徐某某,再放厥词惹众怒,并与车友闹掰,网友:人心怎可如此坏呢?多个刑事律师深度解析!
但万万没想的是:明明是徐某某的错,竟然还有网友替他开脱,“在群里约车、提出线下见面、先动手、然后亮剑和撞摩托车与店铺的人,是那个逃跑当懦夫的23岁小伙,关徐什么事儿”。
看到这样的评论,我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徐某某激化矛盾、挑起事端,00后小伙会锒铛入狱,90后的曹某某会失去生命吗?以车会友,这不是很正常的行为吗?徐不是也经常和别人PK车技吗?

先看看,(疑似)车友再次分享与徐某某的聊天记录:
车友关切的问道:“这次事情搞这么大,你怎么解决?”
徐某某哈哈一笑说道:“死的又不是我,跟我有什么关系?该咋地咋地,他捅人进去活该,最好S刑!”
车友欲哭无泪的说道:我工作都丢了,实在扛不住了,求求你出来对峙好不好?
徐某某言辞凿凿道:人不是我伤的,你们是自己要去的,我没有求你们,再说和我半毛关系都没有......过几天,风头过去就好了。
车友恼羞成怒的说道:该你负的责任你要承担,你躲到外地去了,我家被闹得不得安心,你良心过得去吗?
徐某某一脸不屑的说道:随你怎么说,要打官司我不怕。
(⭐对话内容来自网络,不知道该内容是不是真的,请以官方通报为准!但如果确实出自他之口,这种人就太可怕了,完全就是一个冷血动物啊!毫无悔意,一个年轻车友的生命在他面前逝去,还是因为他,他还能说出这般轻蔑的话语,让人不寒而栗。)



来源胖虎安迪↑

根据心理学上的说法:徐某某这种人属于“反驳型人格“,是非常让人讨厌的一种人。他们的特点就是:无论你说什么,他都要怼你、杠你、疯狂反驳你,他会从各种角度去挑剔、嘲讽和指责你,来彰显自己的成熟和优秀。从心理学上来讲,这种“杠精”既自卑又盲目自信,反驳、打击你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所谓的优越感和虚荣心,他们不对事,只对人,这是一种病态的心理。
(⭐遇到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不要认真,随他怎么说,你越敷衍他就越无趣;从你身上得不到他内心想要的优越感,便不会再针对你。看见这种人,远离就对了!)

反观SU7的23岁车主:他是一个只想得到别人认可,且自尊心比较强的小伙。想要在车友群里,得到他人的尊重和重视,并很好的融入进去,获得朋友和归属感。但可惜,事与愿违!

疑似知情人透露:康某某出生在南通的一个小康之家,父母辛苦打拼20多年,才成功创办了一个小型的制造企业,给他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条件。

弱弱的问一句:挑事的是徐,拉人围观SU7车主的也是他,夺利器丢掉性命的人是替他解围的车友,难道他没有一点责任吗?这样的朋友可否深交?我想知道,车主会不会被判S刑呢?他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
(⭐后面有网友分享的交友经历,希望可以帮到你,但希望你永远用不到。那么,始作俑者徐某谋到底有没有责任?下面看看9.6W的网红博主和多位刑事律师怎么说↓:)
02 事件回顾
根据光明网10月25日,晚上19:13报道:
事情发生在10月24日,晚上21:35,江苏南通市朝霞路,一咖啡店门口。
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男,23岁,00后。
死者:曹某某,男,32岁,90后。
挑事者:徐某某,橙衣男,网称嘴炮哥。

事情起因:小康新入手一辆31W的SU7,想试试3秒破100,便在500人的车友群内约摩友们飙车。本来有几个车友已经回应要和他一起蹦车,谁料徐聪聪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宁静与祥和。他不仅嘲讽小康,而且还辱M人家,最后两个人约下线见面。徐聪聪人多势众,小康单刀赴会“亮剑”后徐秒怂服软;怎奈“眼镜贴脸哥”又辱M挑衅,后被小康掌掴站垃圾桶便整理眼镜;曹某某见状便撸脖去夺小康的防身工具️,不料被扎,倒地不起。小康怒火未消,又驾车碰撞了十几辆摩托车和咖啡店的玻璃门后,便驾车逃逸被帽子叔叔逮个正着。
结果可想而知:曹某某被抢救无效去世,车主小康被帽子叔叔刑拘。

来源光明网↑

9.6W网红博主“胖虎安迪”公布了南通00后SU7车主的疑似后续:
现场围观的车主已被公司辞退,正在找徐某某对峙,但是徐某某已经躲起来了,并说此事与自己没有一点责任,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事情已到这般境地,有没有责任不是你自己说了算,这得根据法律来定。作为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行负责。
(⭐以上说法,需要再核实一下。)

胖虎安迪↑
03 网友的分享
本以为,这件事已经让人很闹心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网友的分享更让人气愤:
一个安徽网友说:我有个好兄弟,有一次他和朋友去吃饭,他和邻桌吃饭的挑事儿,然后他朋友被给噶了,他被判了10年,万幸那天我没有一起去,躲过一劫啊!

一个北京网友说:我就吃过朋友拱火的亏!那会儿我还在上学,星期天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他拱火惹是生非,我也跟着倒霉赔了对方一万多。虽然事情已经过去10年了,但现在想起来还是很生气,从那以后我们俩就没有友谊了。

04 律师深度解析
对于此事,看看律师们怎么说:
A.1.2W网红博主“南京刑事律师 洪军”称:
车主携带“工具”,不属于防卫过当!大概率是要判故意伤害罪,因为并没有继续行凶,所以不会是故意沙人或过失罪, 但致人死亡会加重,一般10-15年之间。拱火者徐某某有可能要被追究寻恤滋事。
(⭐如果按15年计算,车主现在23岁,等他出来也已经38岁左右了。人到中年,未来可期否?为了那一点不足为道的面子,和所谓的“自尊心”值得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南京刑事律师 洪军↑
B.27.6W网红博主“慕容律师”称:
车主是情绪失控,加上持“工具”的行为,受害者上前制止,所以在法律上他不是正当防卫,很有可能会是过失致人S亡罪,再加上民事赔偿受害者家属。他辩护律师的切入点:应该是拿刀的姿势是反手,并不是用来攻击的,只是防御或自保。
(⭐他没有主动伤人,只是唬人的,但谁想到意外会发生呢?所以,最大的错误就是约架!)

慕容律师↑
C.10.6W网红博主“石颖婷刑事律师”称:
康某某伤人可能会定故意伤害或者过失罪!他的行为也有可能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冲突过程中双方都有错,也是别人先动的手,就目前现场视频是没办法判断其行为是主观目的。而且,开车撞摩托车属于故意毁坏财物,只要5000就能立案。徐某某固然可恨,但是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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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结束语

晴姐姐浅谈:
虽然,大家对这个00后,仅有23岁的车主的遭遇,意难平!但他已经是成年人了,已经具备了相应的行为能力,不能因为对方挑衅,咱说一句“年轻气盛”就可以化解啊!毕竟,曹某某也失去了生命,对于他的家人而言,这也是无妄之灾。白发人送黑发人,如锥心之痛啊!

况且,伤人后他没有及时报J救人,还撞车逃逸了,这一点就足以顶格处理了。所以,既然知道危险,为何还要见面呢?我赞同律师的说法:当时群里起哄,又到现场的车友,都有责任,徐某某是要为自己的买单,车主亦如此啊!


就像《人性的弱点》这本书里写的一样:
年轻人因涉世未深,一味地去改变自己,努力去和圈子靠拢,结果错误便造成了......所以,人不要盲从因袭!像追求安全感一样,人们顺应环境,往往最后变成了环境的奴隶。人的真正自由,是在接受生活的各种挑战,是要不断奋斗,并经历各种争议。

如果车主早一点,懂得这个道理,就不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局面了。所以,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莫让悲剧再发生了,也不要随意进不属于自己的圈子。

心理学家阿德勒说:所有的烦恼,都来源于人际关系。你赞同吗?
你觉得对方的家长,能原谅车主吗?谁还记得那说“你不跳不是人的事件”吗?最后怂恿者被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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