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酒令:长达14年,但酒照样偷着喝,最后谁又把禁酒令撤了?
1933年12月5日,美国人终于可以放飞自我了,憋酒快憋疯了,终于可以敞开得喝了。当听到这样事情的时候,肯定觉得,美国人真的疯了,想喝酒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而对于爱喝酒的人这件事来说,他们苦苦等了14年了。

美国宣布废除“禁酒令”
听起来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一个自认为是自由民主的国家,竟然通过法律,全国范围内,严格禁酒。而且一禁,就是14年。
他们禁酒令是这样规定的:
1.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
2.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违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3.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可以说是全面封禁了,美国就这样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禁酒国家了。
然而很神奇的现象发生了,越是禁止的东西,产业发展越快,禁酒期间的美国酒类消费量,比禁酒前提高了50%。看来,酒偷偷地喝更香,更刺激。好比一种现象:禁书往往卖得最热,禁片往往想看的人更多。人性真是争强好胜,越是吃不到,越要吃一口。

就这样,“擦边球”的事情开始了,甚至颠覆了人们的认知。
生产啤酒的工厂,不能卖啤酒了,那么他们不会对如此庞大的市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就变法子卖麦芽、啤酒花,销售和广告说,用于:烹饪和烘焙,更令人深思的事情,说明书说不能如如何那几个步骤操作,否则酿出高酒精度啤酒,后果自负!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更有意思的事,一个卖葡萄酒原材料,这种原材料是高浓缩葡萄汁,说明上:不能室温存放20天,否则会变成葡萄酒,后果自负,请抓紧饮用。
还有一种把葡萄干和酵母菌合在一起,做成“葡萄状”,说明温馨提示,如果不小心把它放进水中,那么一定要小心,否则20天后变成葡萄酒,请妥善保管。
这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简直是让酒鬼们感到刺激和疯狂,买家卖家经常相视而笑,心知肚明。
更有意思的事情,这禁酒令一出,让黑社会迅速崛起,也大大滋生了腐败,尤其是司法系统。
为什么呢,市场缺什么,黑市就崛起什么。这已经是常态了,因为有暴利可图。
在巨大利益面前,黑社会都会顶着风险去干,因为有高额的回报,让黑帮们发了大财。有了钱,有了酒,他们就开始腐蚀政府各个要害部门。人是很难经得住诱惑的,更何况有酒有钱送。
有美国学者曾经指出:禁酒令颁布之前,美国政府指挥黑社会;禁酒令颁布之后,黑社会通过贿赂,开始指挥美国政府。
禁酒是想让美国人身体更加健康,社会风气越来越好。但是事与愿违,禁酒后期,因为对酒有需要,要么是上瘾、要么是应酬,买不到真酒,只能偷偷喝劣质的酒、甚至假酒,导致生病频繁进入医院检查、治疗。得不偿失!
最初的想法是想通过禁酒稳定社会,降低犯罪率,结果却让黑社看到巨额利益,他们顶着风浪发展壮大,使得整个社会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原本想通过禁酒提高美国人的道德水准,降低贪污腐败的概率,反而整个美国政府体系却迅速堕落,警务系统甚至已被黑社会腐蚀得不堪入目。

反对禁酒
随着时间一天天推移,原本支持禁酒令的人,也开始质疑、甚至反对禁酒了。
于是,他们从各个角度来分,首先酒精生产,就可以快打对粮食的需求,拉动内需。其次,多一种家喻户晓的物品在市面流通,市场的流动性就增加,从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1933年,一个名字叫富兰克林 罗斯福的总统竞选人,借助民众的呼吁,用废除禁酒令作为竞选话题,最终当上了美国总统,长达14年禁酒令就这样被罗斯福的废除了。

回过来看看,为什么美国人会考虑禁酒呢?
第一、来自美国清教徒的背景和压力,他们都第一批欧洲移民的后代,从小收到清真教的文化熏陶。他们主张反对奢华纵欲,主张勤俭忍耐。而酒,他们认为恰恰是违反这些信条行为的最大推动力:醉酒闹事,饮酒伤身,酒后冲动……
第二、美国女权的崛起,美国女人们认为,男人酗酒会催生家庭暴力,会带坏孩子,禁酒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幸福。
第三、美国精英层的白人排挤那些黑人、犹太人、华人等等,因他们大街小巷开的酒馆,收入低下,行为粗鲁,白人清教徒很看不起他们,觉得这些人扰乱他们白人清教徒的价值观。
14年前,禁酒法生效的前一天,美国议员说:“今晚,是美国人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前夜。”
14年后,他们终于等到饮酒自由的这一天了!大胆想象,这一天有多疯狂,大街小巷人人互相举杯畅饮。
估计有一种人纳闷,就是黑社会和腐败的政府官员,他们低估着:断了我的财路。
在一些情况下,法律以“全有”或“全无”的形式介入,尤其是在一些有人类强烈欲望驱动的领域,往往未必是一种最佳的方式。
有些时候,一刀切的政策不是“效率”的体现,而是“懒政”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