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哈里发”是什么意思吗?

你知道“哈里发”是什么意思吗?


小时候看《一千零一夜》,一直以为“哈里发”就是国王。

后来才知道,作为阿拉伯语的中文音译,“哈里发”是一个宗教头衔,指的是“真主使者的继承人”。

话说在伊斯兰文明开创之初,很多制度并不健全,可偏偏这个时候(公元632年)先知穆罕默德去世了。先知既没有儿子,也没有指定继承人,当时的穆斯林社团就以推举的方式,在不违背《古兰经》和圣训的前提下,搞出了哈里发制度。


《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2018年第三期,在文章《伊斯兰哈里发制度:从传统理想到现实困境》中指出,宗教学者们最初规划出的哈里发制度,带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独一无二性,同一个时期,只有一个哈里发。

2、是“真主使者的继承人”,不是“真主的继承人”。宗教学者认为,一个人只有死后或者空缺时,才会有继承人,而真主是永恒的,不存在需要继承人的问题。
3、必须具备虔诚、公正、睿智、勇敢、有创制资格的品格,还得来自先知穆罕默德所属的古莱人部落。

4、通过“立约和解约人”的推举产生。“立约和解约人”通常是由一些聪明、正值、善良、熟知经训的宗教学者和穆斯林精英人士组成,哈里发则是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代表。

5、是伊斯兰国家的领袖,责任是传播信仰和处理世俗事务,但并不是教政军大权一把抓的那种。哈里发必须按照伊斯兰教法,与其他穆斯林精英协商行事。如果哈里发本身违反教法,或行为不符合经训,穆斯林民众有权反对和抗议。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哈里发制度在设立之初的四大正统哈里发时期,的确运行得不错,体现了朴素的民主公平政治协商原则。可过了仅仅三十年,倭马亚王朝(公元661年—公元750年)就以世袭制取代了民主推选,从此哈里发一职,成为了统治者家族内部的权力附属物。


因为是世袭,倭马亚王朝的哈里发大多不是具备创制资格的宗教权威,他们主要关注政务和军事,对宗教事务干涉较少,宗教权威逐渐被伊斯兰宗教学者阶层掌握。


倭马亚王朝之后是阿拔斯王朝(公元750年—公元1258年),即黑衣大食。

阿拔斯的哈里发不甘心宗教大权旁落,试图扭转这个局面,可惜徒劳无功。到了阿拔斯王朝中后期,哈里发被架空,成了名义上的宗教领袖,宗教学者则掌握实权,可以通过宗教命令,直接指导穆斯林民众。


当时的伊斯兰教强势扩张,正统哈里发制度却江河日下。


其实早在倭马亚王朝时期,就有人勇于挑战哈里发制度的权威,在麦加自称哈里发。


到了阿拔斯王朝,由于阿拉伯帝国的分裂及地方割据日趋严重,出现了阿拔斯哈里发、后倭马亚哈里发、法蒂玛哈里发并存的局面。三大哈里发互相攻讦,都觉得自己是正统的,别人是假冒的。


甚至于只有古莱人才能任哈里发的规矩也被丢到了一边,出现了非古莱人以致非阿拉伯人的哈里发。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哈里发人设崩塌,不再是虔诚、公正、睿智的象征,时常出现腐败、暴政等负面行径。


原因,自然是未开化的淳朴经不住考验。四大正统哈里发时期,部落社会原始共产制下的朴素、平等、民主、公正,已经跟不上错综复杂的社会发展与现实需要,反倒是独裁专制下的帝国君主哈里发制度,更能顺应时代潮流。尽管这种调整,与当初设置哈里发制度的初衷,有着天壤之别。

再后来,欧洲列强来了,阿拉伯国家与当时的中国一样,被欺负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签了一茬又一茬。


1924年,土耳其宣布正式废除哈里发制度。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理想原型,正统哈里发制度虽然只存活了30年(632—661 年),但这种制度一直为后世的宗教学者津津乐道,成为伊斯兰政治文化和社会思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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