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卧龙禁止非法进入核心保护区开展徒步、野炊等人为活动
封面新闻记者 苟春
1月3日,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户外徒步和穿越探险活动的公告》。公告称,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非法进入将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有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擅自组织、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进行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等活动,还存在攀折盗挖珍稀保护植物、伤害野生动物、乱丢垃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巡护监测管理造成极大的威胁。同时,由于山高坡陡、地势复杂、气候多变、高山缺氧等因素,对非法进入者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该公告称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非法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郎山海尔凼、梯子沟、魏家沟、幸福山和寡妇山、阿都雕、大阪召、七层楼沟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
同时,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随意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巴郎山越岭路熊猫王国之巅至巴郎山垭口、邓生沟、卧龙关沟、卓西牧场、云中牧场、甘海子、牛坪、黄草坪、老鸦山等区域)开展户外徒步、观光旅游、野炊露营或其他人为活动。
此外,对未经批准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开展非法的户外徒步、观光旅游、登山滑雪、野炊露营、穿越探险或其他人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屡教不改,仍然引领、牵头、组织违规和非法进入管控区域的单位及个人,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将予以公开曝光处理;对阻碍大熊猫国家公园卧龙片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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