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

中新网新疆新闻4月26日电(白蕾 彭铭鑫)4月25日上午,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在昭苏边境防控队格登山边境警务站民警的帮助下,重返大自然。

当日上午,格登山边境警务站民警接到抵边施工人员报警称:“在施工路段的铁丝网上有只受伤的鸟,看着好像是小鹰”。接到警情后,边境警务站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经初步检查,该受伤小鸟因翅膀受伤无法飞翔,发现此情况,民警立即开展救助,并第一时间通报昭苏垦区森林派出所。待昭苏垦区森林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查看,经鉴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目前,受伤鹰隼经边境警务站民警和森林派出所共同救助下,伤势恢复,民警已将其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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