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广场舞大赛落选 妇女记恨在心引事端
大众网日照9月4日讯(通讯员 王素洁 段瑞雪)跳广场舞不仅锻炼了身体,又结识了新伙伴,这些年就连乡村的社区里,大妈们也赶起了潮流。但是,最近两个大妈因为跳舞琐事大打出手的情况,让莒县公安局陵阳派出所民警实在有些诧异。
7月27日,陵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陵阳镇村民刘某家蔬菜大棚处,刘某与同村冯某因发生争执并殴斗,在殴斗中刘某被殴打致伤。
接警后,陵阳镇派出所立即派办案民警赶到现场,到了现场大吃一惊,打架的竟然是两位大妈,一个大妈满脸是血的被送往医院,两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办案民警对两人各进行了询问,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为迎接县“体彩杯”广场舞大赛,陵阳镇某社区文化站长何某找到刘某组织社区有兴趣的居民并让她负责教广场舞,由村民左某负责挑选合格队员训练后参加广场舞大赛。左某在挑选合格队员时冯某没被选中,冯某便认为刘某暗中操作导致自己落选,两人在7月26日晚上因此事发生过一次争执。7月27日17时左右,在刘某家蔬菜大棚处,刘某与同村村民冯某又因为上述原因发生争执,言语不和之下刘某先动手捅了冯某胸膛一拳把冯某打倒在地,她自己也趴在了冯某身上两人窝成一团相互抓挠,冯某拽着刘伯荣头发拉扯,把刘某脸上、胸口抓破了皮,村民都过来拉仗,冯某一拳打在了刘某鼻子上当场鼻子就出血了,村民将二人拉开后,刘某右手拇指无法活动随即报案,后经法医鉴定为,刘某外伤致面部、胸部、右上肢、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及右手拇指近节指骨远端撕脱骨折、末节指骨近端骨折构成轻微伤。
因双方均不同意调解,陵阳派出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 5 日并处罚款500 元的处罚,冯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民警提示,广场舞是大家闲暇娱乐,强身健体的方式,依靠广场舞,老年人甚至是年轻人都从中得到了很多乐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一些因为地方、人员的问题争执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两方都退一步,才能海阔天空,不然害人害己,情况恶劣的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