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某宇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
2024年5月8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研究生罗某宇在租住小区不幸坠楼身亡。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经现场勘查与法医检验,排除刑事案件,认定系跳楼自杀。自2024年8月起,罗某宇家属向湖南省卫健、公安等部门提交举报材料,并通过网络反映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调查。2024年11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长沙市公安局组建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经过及调查情况
2024年5月8日8时10分,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地质家园小区1栋楼下发现一坠楼男子。8时20分,雨花分局民警抵达现场,开展调查访问与现场勘查。经核实,坠亡者为罗某宇(男,1996年3月出生,四川内江人),系湘雅二医院2021级外科学(肾脏移植方向)硕士研究生,与3名同学合租于该小区1栋。
(一) 现场勘查详情
罗某宇坠落点位于1南侧地面,尸体呈头北脚南仰卧状态,头部距墙壁约7米,两只拖鞋散落附近。距墙壁4米处地面可见放射状血迹及脑组织残渣,系坠落时头部首次着地点,后身体反弹至现位。高坠点确定为1栋1单元15楼楼顶平台南侧边缘。该处围墙外侧有突出平台,其南侧存在一长3米、高0.8米的镂空长方形孔洞。勘查发现:
楼顶围墙顶部黑色灰尘与死者双手掌灰尘一致。
突出平台及南侧台阶仅检出单一鞋印,花纹与死者拖鞋鞋底相符,无其他鞋印。
侦查实验证实,成年男子可独自攀爬围墙至平台,并从孔洞钻出。
罗某宇居住房间勘查显示:房门及门锁完好,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打斗、搏斗或拖拽痕迹。书柜单肩挎包内存有现金24,540元。床头枕边发现一副眼镜,镜框表面磨损明显,鼻梁架处有铜绿,左侧镜框固定线陈旧性缺失,左镜片脱落,符合其日常使用状态。据室友彭某反映,2024年4月即发现罗某宇眼镜框破损未修。
(二) 尸表及理化检验结果
尸表检验:罗某宇全颅崩裂变形、脑组织破碎,双侧肋骨广泛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损伤形态、分布及形成机制符合高坠特征,死因为严重颅脑损伤合并全身多发损伤。理化检验:心血中未检出常见毒物及镇静、安眠等精神类药物成分。
(三) 视频侦查情况
调取“天网”及小区监控显示:2024年5月6日15时20分,罗某宇独自进入1栋1单元后,直至事发未离开,无他人尾随。坠楼时段(5月8日8时7分),其3名室友均不在小区。小区2栋南侧监控清晰记录其坠楼瞬间。
(四) 调查访问情况
公安机关走访报警人、保安、导师、同学等,未发现异常。邻居张某证实事发当天未闻吵闹或搏斗声。
综合现场勘查、尸检、视频侦查及调查访问,认定罗某宇系独自前往楼顶,自主攀爬翻越围墙至平台,从孔洞跳下坠亡,排除他杀。2024年5月17日,家属书面认可调查结论,明确表示无需尸检及病理解剖。
(五) 其他相关调查
公安机关走访罗某宇导师、辅导员、同学、室友及医院50余名医护人员,查阅培养记录:
罗某宇2014-2019年就读河南某医学院本科,2021年7月入读湘雅二医院外科学硕士。
研究生期间综合成绩:全年级393人中排名第258位,肾脏移植方向3人中位列第3。
2022年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通过(同批233人中21人未过),2023年重考通过。
截至2024年5月8日事发,其毕业论文(应于4月底提交送审)仍未完成。
社交记录调查显示:
2023年9月28日、11月27日,罗某宇在微信中向本科同学罗某流露消极情绪(如“不想读博了,找工作”、“再读就要跳楼了”),提及就业困扰(如“四川、重庆好医院只招博士”、“泌尿外科研究生就业难,医生饱和”)。
事发前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室友反映,2024年4月中旬起,其与同学交流减少,身体消瘦。
特别情况:2024年5月8日14时,罗某宇QQ空间自动发布定时说说:“今后我死了,兄弟们陪我一把银色手术刀”。技术核查证实当日无登录记录,确系生前预设。
二、家属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
自2024年8月起,相关部门收到家属提交的报案材料、50份器官捐献资料及6段录音转换文字材料(共1281页)。联合调查组逐一核查:
(一) “医院买卖器官”问题核查
关于50份器官捐献资料:系罗某宇因课题研究从医院复制留存。联合调查组通过COTRS系统(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国家器官移植注册系统全程追溯器官来源去向,经指纹比对及走访捐献者家属,确认所有捐献均?家属同意,签名捺印真实有效,未发现违法违规。
关于6段录音材料:
指为“刘翔峰”的两段录音: 声纹鉴定实为湘雅二医院急诊科医生周某2022年4月18日实施急诊剖腹探查术及4月24日全院会诊时的业务交流。家属转换文字存在多处错误(如“搞了个包块”误为“搞了8万块”,“没有梗阻吧”误为“没有跟着吧”)。
“罗某宇与宋某通话录音”:系2021年4月20日肾脏移植科科研秘书宋某向入学前的罗某宇介绍科研标本采集要求,提及的“3-5岁、6-9岁男女各3例标本”属合法科研合作需求。
“邵阳器官交接现场录音”:系2023年12月16日罗某宇随医院OPO(遗体捐献器官获取部门)在邵阳市新邵县人民医院工作时的现场对话。核查涉及捐献者周某档案完整,流程合法合规。
“医生与道教人员聚餐录音”: 系2023年12月16日罗某宇与医生唐某、技师文某及司机彭某出差就餐闲聊。所谓“道士”实为司机彭某,其谈论“道教”仅为分享家乡见闻,无宗教人士参与。
“罗某宇与姚某某通话及微信记录”: 系2021年10月21日、22日罗某宇向师兄姚某某咨询提交《供体住院信息》《供体手术信息》表格(供体表)事宜,用于科室科研资料收集。
(二) “罗某宇因举报刘翔峰遭迫害”问题核查
刘翔峰于2022年8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法接受长沙市监委调查,2024年10月31日被判有期徒刑17年。
罗某宇仅在2022年4月于刘翔峰所在科室短暂轮科,且分属不同手术组(刘翔峰第1组,罗某宇第2组)。轮科期间刘翔峰仅有一台手术,罗某宇未参与。调阅罗某宇入学至刘案发前所有病案,无二人同台手术记录。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及湘雅二医院均未收到罗某宇对刘翔峰的举报。刘翔峰案调查中,相关部门亦未向罗某宇了解情况。
(三) “手机通讯记录异常”问题核查
罗某宇坠亡后手机三次通话记录:
10时19分:处警民警李某用其手机紧急呼叫功能拨打110(为核实身份)。
10时33分、10时49分:同学周某、辅导员李某听闻消息后致电,均由民警李某接听。
2024年5月8日8时整(坠楼前),罗某宇向研究生廖某某、梁某发送短信“去原科室”、“罗某宇出事了”。据梁某解释,三人曾私下换班,该短信系提醒二人若其出事则返原科室工作。
网传信息核查: 网传5月7日罗某宇发送“如果我明天没上班,就把电脑里的文件交给纪委”短信,经证实为不实信息。
(四) “罗某宇笔记本电脑数据被删除”问题核查
公安机关依法封存罗某宇个人物品并检验电子物证。因手机、平板设密未解锁,对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数据进行无损备份,并提取手机云端资料。
2024年5月17日,公安机关将物品当面交还家属,全程未修改或删除资料。
经检索备份数据及云端资料,未发现家属所称的“举报材料”文件及文件夹。提取的电子数据含158段录音文件,主要为2017年6月以来罗某宇工作、生活场景及通话录音。
(五) “通过研究生洗黑钱、分赃款”问题核查
湘雅二医院依据绩效管理办法向肾脏移植科发放医务人员绩效,科室按工作量二次分配。核查发现,该科室存在违规操作:将部分绩效先发放至多名研究生账户,再转回个别职工账户。
罗某宇在读近三年间,科室累计向其发放333,790元,其中295,260元转回科室原护士长账户用于发放绩效,38,530元为其个人所得。
处理: 针对绩效分配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已责令医院立即整改,并对涉事科室主任、护士长等4人严肃问责。
三、与罗某宇家属沟通情况
罗某宇坠亡后,湘雅二医院积极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并慰问。考虑其家庭困难,医院给予人道主义慰问金。
2024年10月31日,家属代理律师伍某某向医院提出不合理巨额补偿要求,遭医院拒绝。
自2024年9月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湘雅二医院、长沙市公安局等部门多次赴四川内江、眉山等地与家属沟通。
调查结束后,联合调查组于2025年2月25日、3月26日、4月23日三次赴四川,计划当面通报调查结果,均遭家属拒绝。
针对家属2025年3月提出的刑事立案诉求,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核查,于4月27日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4月30日,家属申请刑事复议;5月12日,雨花分局维持原决定。
5月20日,家属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刑事复核;5月28日,长沙市公安局维持原决定,并于5月29日将刑事复核决定书送达代理律师及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