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时间到底是44小时还是40小时?快来涨知识!
正值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了建议“每周上班不超过44小时”。希望能解决当前很多打工人超长工作时间,和双休无法保障的问题。但是平时我们也听过“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之类的规定。那每周工作时间到底是44小时还是40小时呢?

其实不论是44小时还是40小时,我们都可以从现行法律条文中找到出处。


现行《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实行,现在依然有效,第三十六条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同年3月25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如果按法律层级看,《劳动法》是上位法,如果按颁布时间来看,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后颁布。那这两项法规规定的时间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不止我们老百姓搞不清楚,专门的劳动管理部门也需要明确。我们还是看实际操作中,劳动部门是怎么确定的吧。1997年劳动部就相关问题回复了广州劳动局的请示。

重点来了,回复中明确:
NO.1 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NO.2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做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就是不算加班的),劳动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改正。
明白了吧,周工作时间是40小时。如果企业规定周工作44小时,就应该按加班4小时支付加班费。
那是不是企业愿意支付加班费就可以要求劳动者随意加班呢?如果不能,那怎样才可以要求加班呢?可以要求加班多少时间呢?加班以后可以安排补休还是必须支付加班费呢?加班费怎么计算呢?
我们明天来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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