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孵化“梦碎”,谁买单?——文昌法院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创 文昌市人民法院 文昌法院

在商业合作的江湖里,合同若是支撑的骨架,精细的条款则是其中的骨血。合同条款的复杂和精密不会阻却交易的达成,却会为各方的权利义务划出清晰的楚河汉界。

——“麦文”致读者

随着网络直播的欣欣向荣,网红孵化包装、商务对接、直播带货运营等新业态公司也随之产生。许诺爆红的账号不温不火、带货暴富的承诺如镜花水月。带货不成、破壳失败还需要继续给孵化公司买单吗?文昌法院近日判决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情与理、权与责中,为公平而落锤。

没有“爆火”,只有“暴雷”

看着货架上纹丝不动的产品和后台惨淡的交易数据,感觉自己成了冤大头的甲公司已经失去了全部的耐心。

“你让我一场空,我也让你一场空!”“退款!我要仅退款!”甲公司在法庭上忍不住吼道。原来,甲公司作为一个加工椰子制品的公司,眼见网络直播带货火热,又苦于自己的椰子制品销路一般,便抱着一丝希望与A公司签订《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委托A公司给自己制作文案脚本、培训带货话术、策划商务营销、导入直播流量、联络带货主播。没等到预想中家人们的“买买买”,自己反倒已经付了19万的服务费用。

“你们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A公司说。谈到这个问题A也是气不打一出来。“我有没有给你们作指导?我有没有教你们怎么制作视频?我在群里问你们公司有什么拳头产品的时候,你们有回应么?没人买你的产品是我没尽力么?”原来,A公司也有满肚子的苦水想跟法官倾诉。自己作为一个MCN公司,派驻员工到甲公司所在地现场指导,有什么事情都通过微信群相互沟通,而且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培训、接洽了商务、策划了活动,结果自己的劳动只有被吐槽,没有被欣赏。“你们这么抠,活该你货卖不出!”A公司愤愤道。

粗心的约定,细心的判决

“甲公司,你是否和A公司约定做到多少成交额才给服务费啊?”“直播间有多少人在线看才算达标啊?”法官一发问,甲公司和A公司都面面相觑。原来,甲公司的心结就是花了服务费用却没看到销售数据的起色,而《自媒体代运营及孵化培训服务合同》中A公司的合同义务仅是完成11项约定的商务、包装、培训项目,以及每个项目需要完成的次数。但甲公司既未设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又未对如何承担潜在的商业风险进行约定。据此,法官仔细计算各方确认无误完成的项目,终于查明A公司已经完成了11项工作中的8项。尽管甲公司产品的销量并未随着网络带货一飞冲天,但基于A公司已经承担了不少前期劳动,完成了大部分的合同义务,以及直播带货的成交量确实存在一定的偶然性等因素,一审判决酌定A公司退还30%的服务费用。A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精细的条款,权利的保障

如果把合同当成一件毛衣,合同条款就是织成毛衣的线。当前新业态与新事物如雨后春笋般萌发,在商海中沉浮的弄潮儿在设计合同条款时需牢记权利义务应全面覆盖交易各环节,包括标的、价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风险分配等核心要素;语言表述应严谨无歧义,避免模糊性措辞,确保无遗漏、无矛盾。周延的合同既能降低履约争议风险,也能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明确依据,最大程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撰稿:占惠棉

原标题:《网红孵化“梦碎”,谁买单?——文昌法院审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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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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