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销合同,这些问题你注意了么?

对于贸易类的公司,平时的买卖购销合同不计其数,在企业中会经常看到合同是格式版本的,有的直接百度文库下载来用,有的从朋友那里copy一份稍作改动,一页纸虽精简但内容大部分涵盖,即便如此我认为有些细节性的条款还是需要强调一下,没有这些细节性的东西,有可能会在纠纷的时候无措可施。下面来给大家看个正面的案例说明一些反面问题。

【案例】

2014年4月18日上海A樱(原告乙方)服饰有限公司与上海B陇(被告甲方)服饰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编号:2014-YL-004)。A樱公司为B陇公司定作上衣8990件,单价43.5元,金额为391065元,交货日期定为2014年4月30日。商标、洗标、吊牌、手穿针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提供的面辅料样品及大货样品需经甲方抽样确认。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时,辅料类必须当面点清,尤其是印有甲方商标标志的标识,如果因为清点错误导致领料不足,后果由乙方自负。产前样确认:乙方必须在2014年3月28日前提供1色的产前样2件,由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乙方才可按甲方提供的“工艺指示单”生产大货(确认盖章仅是确认样衣的款式)。大货样:大货开裁后,乙方须提供3件大货样和1件检测样。大货验收以大货样确认为准......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下单后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

2.尾款在乙方所交货品经上海C时装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甲乙双方在入库30天内完成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经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次周五以C时装商业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给乙方(承兑期限为进仓后120天内)......上海C时装公司的《贴牌购销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质量标准、退货、索赔、解决办法参见此《贴牌购销协议》中相应条款。乙方不承担甲方销售中任何责任,只负责无偿帮助缝制问题回修,其余问题与乙方无关等等。

合同签订后被告支付预付款6万元,乙方于2014年4月20日、4月28日分别交付4620件和4245件服装,共计8865件。现乙方合同已经全部履行完毕,被告仍未支付剩余货款。原告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工款325,627.50元。

法院认为

编号:2014-YL-004《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合法有效。原、被告之间的定作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双方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且被告作为定作人负有验收的义务。如果定作的服装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应当及时告知承揽人。虽被告在庭审时出具上海C时装有限公司服装入库外观检验报告,因原告对该报告真实性不予认可,被告亦无其它证据予以佐证,故本院对上述证据不予采纳。且被告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其收货后在合理期限内对系争服装的质量问题,向原告提出异议。综上,本院认为,定作人收到货物后超过约定的检验期限或合理期限而未向承揽人提出质量异议的,应视为定作物符合合同约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

【实务指南】

1.虽然在本次的购销合同中,条款规定相对明确,但是依然可以看出存在个别约定不明确的地方,例如:在约定预付款的时候,仅仅说明在甲方下单后向乙方支付30%预付款,并没有约定一个时间期限,但是却约定了最后的交货日期,针对这一点就要在相应的违约条款中进行一个预付款延期支付的应对措施或者违约责任;

2.对于购销合同中的标的,要约定一个货品的标准,如果以样品为标准的,样品确认封存。如果以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的,那么标准的具体参数是多少都要明确的约定;

3.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重点约定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像规定的异议期限、付款期限、交货日期等,货物出现问题时,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坚决提出异议;

4.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收货、检验、检验报告确认证明及交易问题的交涉谈判,尽量以书面或有形的形式记录下来保存为好,有备无患。

【张玉锋律师(微信公众号:lawyer_zhangy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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