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权利与义务
人生在世,难免要经历谈情说爱。

只是这情不限于亲情、友情、爱情,这爱不单是父爱、母爱、友爱……
当然,爱还有大爱、小爱的区分,两个人之间的私密之爱,众生平等的博爱。
不论是哪一种,都有它们相通的部分——爱的权利与义务。
比如,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疼爱,是爱的义务;由子女赡养照顾年迈的父母,是爱的权利。

再比如,夫妻之间的平等忠诚,是爱的义务;爱人们的浪漫情话、惊喜礼物,是爱的权利。

又比如,朋友的坦诚相待,是爱的义务;苦难时同舟共济、富贵时有福同享,是爱的权利。

在阅读《爱的五种能力》时,书中有个女学员的案例,正好说明了我们大多数人的苦恼,正是因为分不清爱的权利与义务而产生的。
女学员因为老公的大龄未婚妹妹,总是无偿的占用他们小家庭的资源,吃住在家却不分担费用、与自己的老公过于亲密,从而感觉自己被忽视,侵犯到她的感情生活,让她痛苦万分,甚至产生离婚的念头。

相信很多人与我一样,对案例中的女士感到又同情又无奈。
她的确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婆妹的行为多少是有一些问题的,毕竟一个小家庭里是需要二人空间,而家人之间也是要有分寸感。但归根到底她自己也是有缺点需要改正的,也许是偏见和不满让她有了如此片面的倾诉,也许是家人的冷落让她的孤独感倍增,却始终找不到正确的解决方法,最终有了逃避的想法。
如果她能及时认识到,爱是包容和理解,接纳真实的自己和他人,这是爱的义务。
婚姻里的爱情,不仅要包容自己的爱人,还有爱人的家人,这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要理解两个人成长环境的差异,求同存异。
若是自己履行了爱的义务,想必你也可以理直气壮的享受爱的权利。
让你的爱人增加对你的关注,让你的家庭重视你的付出和辛苦,是你可以正常享有的爱的权利。

爱是要用心呵护的。
可是她为什么没有早早想到呢?
这就是她需要思考和学习的——如何正确的归因?
为什么她会觉得是婆妹让她感到痛苦,而不是自身没有包容心?
为什么她会认为爱人与妹妹的行为举止过于亲密而产生嫉妒,而不是感到亲人和睦的温馨幸福?
如果只能看到自己的问题而过于自责,这属于内归因;如果只觉得问题都是别人或环境造成的而撇清自己,这属于外归因。
单纯的内归因或外归因,都是不合理的,还要考虑产生的问题是否是人为可控的,是否存在稳定性。
只有合理的归因,适时的改变自己,学会成长,才能掌据拥有幸福的钥匙。
是的,想要做一个有感情的人,必先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才能感受爱的权利与义务。

愿你以后在成长中拥有更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