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劳而获真可耻 屡教不改获重刑
自贡网讯(曹晓霞 记者 缪静)近日,经贡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贡井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乐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彭小军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5年7月25日,杨乐驰和彭小军共谋实施盗窃。次日9时许,在贡井区成佳镇菜市场内,彭小军站在王某手推婴儿车旁挡住其视线,由杨乐驰将王某放在婴儿车布袋内的一个红色钱包盗走,钱包内装有人民币754.5元。案发后已追回被盗钱物并已全部归还王某。
据了解,杨乐驰有盗窃前科并因此获刑,系累犯,因此,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文中人物系化名